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0107-1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宁乡县视通影视广告部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暗访暗拍传媒公司暗拍及专题片制作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1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暗访暗拍传媒公司暗拍及专题片制作项目 | 音像制作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386000 | 合计金额小写: 38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捌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暗访暗拍传媒公司暗拍及专题片制作项目, 承包范围:对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旅游景区、废旧物资回收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暗拍工作,暗拍点为随机抽取。 合同金额:3860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16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应急管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暗访点、暗查点为随机抽取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第一期、第二期暗拍并制作专题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即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193000元)合同款; 2、完成第三期、第四期暗拍并制作专题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50%即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元整(193000元),按照甲方程序审批完毕后以转账的方式一次付清,预计付款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宁乡支行(宁乡县视通影视广告部:****************590)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设备要求: (1) 广播级摄像机(水平分辨率700线以上):4台; (2)专业级飞行航拍器 (有效像素材达1240万像素以上): 4台; (3)专业单反相机及成套镜头(有效像素3040万像素以上):4台; (4)专业灯光:4组; (5)专业用车:4台; 2、摄制人员要求: (1)拍摄分4个小组进行,每小组须配摄像师1名,摄影师1名,无人机摄像师1名,编导1名,司机1名。 (2)后期制作分为4个小组配合拍摄组同步进行,白天拍摄资料,晚上须整理归档,根据拍摄内容撰写脚本。 3、拍摄时长:每一期拍摄连续时间为20天左右,后期制作5天左右(时间紧,须拍摄和后期制作同步),每期拍摄的素材时长需在3小时以上。 4、摄制要求:供应商依照白天拍摄内容,晚上撰写脚本并进行后期制作。制作暗访片每一期成品共计60分钟,共4期。成品清晰度为4K视频,视频的文稿撰写、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由供应商负责,解说配音员为中央电台级老师。 5、拍摄范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 6、服务时间:全年共开展4次,每期暗拍按采购人要求分成4组同时或单独进行,具体工作时间由采购人安排,需随叫随到。每一期拍摄时间须与暗访时间配合,拍摄和后期制作同步进行。 7、其他要求: (1)每一期需要对上一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列入暗访片。 (2)在暗访片制作期间,供应商需完成素材的整理,及时就视频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安排专业人员完成该片文字配音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及宁乡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宁乡市行政中心政府主楼407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南路34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