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2020-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2020-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0121-1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0-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浏阳市2020-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一、项目名称:浏阳市2020-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范围:每年春、秋两季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2、服务要求:要求三大病种的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和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要求村级防疫员按时完成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及相关统计监测任务,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3、服务期限:2020-2021年,暂定两年。每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春防3月1日至4月30日、秋防9月1日至11月30日,如需调整时间则以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准。三、服务预算、费用及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0万元(200万元/年)。2、服务费用包括: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工伤和意外保险费、中标公司管理费及税费。中标人按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设定职数、条件和要求选拔村级动物防疫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按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3、村级动物防疫员选拔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相关业务知识,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4、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按2019年测算标准,每年需村级动物防疫员138名(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投标人必须承诺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足额劳务人员。5、费用构成和支付方式5.1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按2500元/人/月、138人、5个月计算,从上级财政拨付和本级财政预算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支付方式:春、秋防结束后,由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对中标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评分表附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平时检查情况测算应拨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按程序报批后,拨付至村级动物防疫员一卡通账户。5.2工伤和意外保险费:按550元/人(其中工伤保险费400元/人、意外保险费150元/人)、138人计算。支付方式:中标人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务合同后,购买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提供有效凭证及保险费发票交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账后拨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注:5.1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5.2工伤和意外保险费为不可竞价费,投标人报价时对这两部分内容不予优惠。5.3管理费:管理费的综合单价预算为:150元/月/人,按138人、5个月计算。支付方式:中标人按财务要求提供管理费发票交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账后拨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5.4税费:按(工伤意外保险+管理费)*6%核算。支付方式:中标人按财务要求提供税费发票交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账后拨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结算时以实际人数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四、项目特别说明1、实施地点: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2、服务人数:138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3、结算方法3.1付款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3.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平时检查情况支付相应款项。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委托管理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6、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自行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五、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6
 合计金额小写: *******.6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捌拾贰万伍仟玖佰叁拾玖元陆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服务期间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提供《浏阳市2019年春/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名单》给甲方。

2、服务费以每位村级动物防疫员为单位,仅限承包时段内,包括:

(1)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2500元/人/月;

(2)保险费:工伤保险费400元、意外保险费150元,合计550元/人;

(3)管理费:147/人/月;

(4)税费:【(2)项+(3)项】×6%。

结算时以实际人数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02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范围:每年春、秋两季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

2、服务要求:乙方在每年春防3月1日—4月30日和秋防9月1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准,上半年两个月、下半年三个月)期间,按甲方要求实施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要求三大病种的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和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要求村级防疫员按时完成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及相关统计监测任务,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

3、服务质量认定办法:按甲方制定的《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验收评分表》细则,组织考核和验收评分,作为核算合同价款的依据。

4、甲方确定各乡镇(街道)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作为本协议附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费: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出具有效票据,甲方按程序报批后将保险费一次性拨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2、防疫员劳务费:春/秋防结束后,甲方协同乙方对临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由乙方根据考核情况造表核算每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得的劳务费金额,经甲方核准(双方数据不一致的,以甲方的为准,核准标准为本协议约定标准)按程序报批后拨付至村级动物防疫员一卡通账户。

3、管理费和税费:春/秋防结束后,乙方依据甲方核算的数据和金额开具管理费及税费发票交甲方,甲方按程序报批后将费用拨付至乙方账户。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165)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甲方制定的《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验收评分表》细则,组织考核和验收评分,作为核算合同价款的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浏阳市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验收评分表


外包内容

质量要求

验收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密度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要求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100%,(病畜、孕畜、入栏不满14天的畜禽、21日龄以下仔猪、10日龄以下禽苗不计算应免数)。

-牲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各占8分,按比例计分。(抽查每名村级防疫员责任区养殖场(户)6户,其中生猪2户、家禽2户、牛羊各1户。查看免疫注射、牲畜耳标佩戴、免疫档案登记、免疫台账等)

40

强制免疫病种抗体合格率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三大病种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

-牲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各占8分,按比例计分,按年度分项计算。(以疫控中心数据为准)

40

疫情监测

- 配合做好责任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及养殖场(户)防疫监管工作

- 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并配合政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 配合做好责任区监测采样工作。

- 未配合开展流调、监测及养殖场(户)防疫监管工作的,扣1分/次;

- 疫情报告不及时计2分/次,未配合采取措施扣2分/次;

- 未配合做好监测采样工作,扣1分/次。

10

无害化

处理

- 宣传、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做好消毒灭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 未按要求落实扣1分/项。

6

生产统计

- 配合对责任区畜禽存栏、出栏、异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 未配合对责任区畜禽存栏、出栏、异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扣0.2分/次。

2

母猪、肥猪保险

- 配合做好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

- 未配合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扣2分。

2

合 计

100

验收结果运用: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验收考核。

1、服务时间结束后,组织验收,按本表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核算外包服务人员应得的劳务报酬及管理费、税费等;

2、验收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发放劳务报酬,90分以下按得分比例发放劳务报酬,一年分二次发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要求,设定各服务时段内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和考核标准;

(2)服务期间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或人员若有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管理费和税费;

(4)及时向乙方提供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劳务外包事项所需的疫苗、防护装备等物资。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甲方设定条件选拔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相关业务知识,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2)在服务期间,应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沟通,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

(3)组织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遵守动物防疫各项操作规程,保证人、财、物安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4)服务期间,村级动物防疫员如发生劳动争议(含保险方面),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协议,应向对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协议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需按0.1%支付乙方利息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处理或更换该村级动物防疫员,并扣减该村级防疫员全年劳务费用的百分之一十五和乙方全年管理费用的百分之一十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支付叁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仍应予以赔偿:

(1)村级动物防疫员违反动物防疫工作管理规定,敷衍塞责,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借工作之便收取养殖户钱物及向养殖户索、拿、卡、要、借等行为;

(3)故意毁损工作场所财物、聚赌或斗殴、肆意酗酒闹事等行为;

(4)捏造谣言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甲方动物防疫正常秩序的行为;

(5)未经甲方同意,连续2次以上怠于承包事项,严重影响甲方动物防疫工作进度或质量的行为;

(6)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行为;

(7)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畜禽非正常死亡的行为。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叁万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仍应予以赔偿:

(1)因乙方管理不力延误甲方动物防疫工作进度或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乙方被吊销经营资格、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3)因乙方达不到第一条第二款要求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除。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四楼地址:五里店五黄路侧“金科花园”
法定代理人:谢波法定代理人:夏绍飞
委托代理人:陈帮斌委托代理人:陈明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外包服务 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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