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软件产业园B栋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中标结果

天心软件产业园B栋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中标结果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0085-1采购人(全称):湖南天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长沙天心软件产业园B栋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TXCG-********0085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物业管理服务外包物业管理服务对长沙天心软件产业园B栋物业管理服务外包,总建筑面积:约12410.48平方米,共计12层,其中地上11层,地下1层。1697260
合计金额小写:697260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费用明细:

年度费用:697260元/年;

季度费用:174315元/季度;

月度费用:58105元/月。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个季度的款项,第一个季度除外。

3、委托管理期限:一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5-20——2021-05-19
3.2 履行地点: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范围:办公楼、入口大门、公共区域等处的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

1.大楼公共区域及室外道路保洁;

2.安保服务(包含门卫、消防、监控和秩序管理等);

3.房屋建筑主体及其一般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不含中央空调维护);

4.会务服务;

5.公共绿地养护;

6.办公场所管理(办公室入驻及腾退、卫生、维修、租户报修回复、跟踪、家具搬运等与房屋管理相关的工作)。

7.水电等能耗管理(物业公司收缴租户的水电费汇入天南公司账户,催收及到款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自用水电费自行负责)。

8.由物业公司负责及时代收租户的租金、物业费、会务费、水电费等,并直接汇入天南公司,同时负责票据送达、到款的跟踪等工作。

9..延伸服务和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3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3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3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31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锷路支行(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4)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全面导入和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达到长沙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大厦)的管理水平,验收最低标准按《长沙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标准》执行。乙方应当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物业托管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全面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各项承诺应至少满足以下标准:

1、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业主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

3、大楼内责任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98%以上;

5、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6、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7、报修:公示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电梯故障,接报后5分钟内到场处理;其他设施设备紧急抢修接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接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及时率达到100%,维修合格率达到100%。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各项内容中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及标准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验收方式进行验收,乙方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报告等。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并予以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无偿向乙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但乙方办公使用的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施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

9、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保安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1、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按时收取物业管理费。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使乙方未按规定完成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5月20日生效 11.其他条款

1、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2、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3、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业主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但物业管理公司办公水电费自行承担。

4、各种节日、活动,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好接待以及会场布置工作。

5、因物价不断上涨、物业服务成本逐年增加及市场价格逐年调整等因素,物业管理费可与甲方协商每年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管理费总额的10%,此条款适用于本项目及围绕本项目签订的其他合同及附属协议。

6、对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7、设备的维护与维修: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不包含各办公室、会议室、展厅、创客中心等内部的设施设备保养,房屋公用部位、场地维修养护或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原器件及材料的单次工程费用200元以下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单次维修超出此范围的由采购人承担。

8、绿化养护:绿化养护过程中所需的常用工具、肥料、农药等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绿化更新及补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9、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费用另行计算,不包含在此次招标费用中:①中央空调及其附属设备的专项维护保养;②电梯的维护及年检;③水箱清洗;④化粪池清掏。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南湖大道108号地址:解放西路35号长房大厦6楼
法定代理人:彭江华法定代理人:戴泉
委托代理人:金女士委托代理人:汪柏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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