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0-80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全自动气相色谱仪一套和全自动碘分析仪一套的设备采购。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投资,41万元。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数);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的技术标准及要求;5、质 保 期:1 年;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20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七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吕剑敏(组长)、陈蓉、仝志琴七、成交人信息:成交人名称:河南新富德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1号楼16层1606号成交金额:402500元八、公告媒体: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3000元,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名 称: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南新区政和路9号联系人:潘女士电 话:****-********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名 称: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新源路27号1幢商会大厦B-304联系人:张先生电 话:131*****780邮 箱:********7@qq.com">hnqsrgc@163.com河南祺昇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18日
附件:[洛直政采磋商(2020)0326号]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L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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