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长沙市天心区文体新局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长沙市天心区文体新局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0001-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天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天心区文体新局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市天心区文体新局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政府购买公...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按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服务项目完成。1326600
 合计金额小写: 3266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3266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6-18 ——2021-06-17
3.2 履行地点:天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及其他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要求进行公共文化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3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甲乙双方约定服务费用按时支付,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支付50%服务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3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服务期满,乙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项目所有余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广支行(长沙天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展示中心日常开放运营管理、参观团队及游客接待、主题活动执行、品牌推广宣传、文创产品开发、培训、保安、保洁、应急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招募、培训、管理等事项;甲方交办的其他非遗展厅运营需要的工作等。

2.岗位设置:设置管理服务人员、接待人员、活动策划执行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共7人,除周一闭馆安排值班人员及保洁人员上班外,其他工作时间每天保证有5人上班。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

3.管理方面的需求

(1)由乙方与其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乙方负责其派遣员工的薪酬及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费用缴纳,承担工伤事故的申报及相关手续办理,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3)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4)由乙方负责其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

(5)乙方应及时派遣服务管理负责人到甲方驻点办公,负责人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6)乙方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其他服务要求

(1)日用损耗品,如灯具等小件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及相关费用。对于LED屏等其他日常使用的设备和器具,乙方应加强管理,科学开关和使用,如因管理、使用不当导致非正常损坏,此部分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2)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100%,修复率95%;时时、处处维护甲方良好的窗口形象。

(3)乙方单位应制定相应制度,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确保服务期间无一例火灾,无一件偷盗,无一项设备损毁事件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善(包括维护秩序不善导致观众造成的损毁)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责任,照价赔偿恢复。

二、具体人员服务要求

1.安全保障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负责管控展示中心大门口人流情况,做好管理、解释、服务、维持秩序、疏导人员工作;负责展示中心两层楼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处理人员拥堵、吵闹等紧急治安事件;负责查看监控室的监控视频;负责展示中心内藏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展示中心大门的开关工作。

(2)工作人员需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并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展示中心需要24小时值班,全年除春节休假三天外,均需安排人员在岗,保证展厅正常开放;

(4)展示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7:00,周一闭馆。参观人员必须刷身份证方能入内,16周岁以下没有持身份证的人员,需工作人员准许方能进入;工作人员需不间断进行巡逻,及时制止观众的不文明行为,发现不文明或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

(5)保障展示中心内藏品的安全,严禁观众触摸或损害藏品,防止藏品受损或盗窃;

(6)及时做好24小时值班记录,交接班需要有交接记录;

(7)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位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8)妥善保管游客遗忘的物品,并进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或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

2.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展示中心所有公共区域、会议室、楼梯间、窗户、玻璃、展柜、展品、灯具,地板等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废弃物清运等;

(2)保洁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要求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并统一着装;

(3)保洁人员全年除春节休息三天外,均需有人在岗;

(4)节电节水,清洁设备使用后应归置整齐;

(5)制定详细的保洁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明确,有详尽的保洁管理措施,确保展厅全天候保持环境清洁;

(6)公共卫生间的保洁要求每小时清扫一次,保证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清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公共区域垃圾桶需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7))玻璃、窗户需清洁明亮;大厅的门、楼梯扶手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8)灯具、展柜、展品每周清扫一次;

(9)外墙、屋顶、大理石地面每年打磨清洗二次,清洗后要保证没有污渍,时间按展示中心的安排进行;

(10)服务所需清洁材料、维修和清洁工具由乙方负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展示中心日常开放运营管理、参观团队及游客接待、主题活动执行、品牌推广宣传、文创产品开发、培训、保安、保洁、应急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招募、培训、管理等事项;甲方交办的其他非遗展厅运营需要的工作等。

2.岗位设置:设置管理服务人员、接待人员、活动策划执行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共7人,除周一闭馆安排值班人员及保洁人员上班外,其他工作时间每天保证有5人上班。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条件,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

3.管理方面的需求

(1)由乙方与其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乙方负责其派遣员工的薪酬及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和费用缴纳,承担工伤事故的申报及相关手续办理,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3)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4)由乙方负责其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

(5)乙方应及时派遣服务管理负责人到甲方驻点办公,负责人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甲方开展相关工作;

(6)乙方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其他服务要求

(1)日用损耗品,如灯具等小件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及相关费用。对于LED屏等其他日常使用的设备和器具,乙方应加强管理,科学开关和使用,如因管理、使用不当导致非正常损坏,此部分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2)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100%,修复率95%;时时、处处维护甲方良好的窗口形象。

(3)乙方单位应制定相应制度,防火灾、防偷盗、防事故;确保服务期间无一例火灾,无一件偷盗,无一项设备损毁事件发生。因乙方管理不善(包括维护秩序不善导致观众造成的损毁)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责任,照价赔偿恢复。

二、具体人员服务要求

1.安全保障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负责管控展示中心大门口人流情况,做好管理、解释、服务、维持秩序、疏导人员工作;负责展示中心两层楼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处理人员拥堵、吵闹等紧急治安事件;负责查看监控室的监控视频;负责展示中心内藏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展示中心大门的开关工作。

(2)工作人员需品貌端正,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并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展示中心需要24小时值班,全年除春节休假三天外,均需安排人员在岗,保证展厅正常开放;

(4)展示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7:00,周一闭馆。参观人员必须刷身份证方能入内,16周岁以下没有持身份证的人员,需工作人员准许方能进入;工作人员需不间断进行巡逻,及时制止观众的不文明行为,发现不文明或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

(5)保障展示中心内藏品的安全,严禁观众触摸或损害藏品,防止藏品受损或盗窃;

(6)及时做好24小时值班记录,交接班需要有交接记录;

(7)正确使用监控设备,保证各监控部位的参数设置符合要求,并能够对整个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

(8)妥善保管游客遗忘的物品,并进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或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

2.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展示中心所有公共区域、会议室、楼梯间、窗户、玻璃、展柜、展品、灯具,地板等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废弃物清运等;

(2)保洁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要求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并统一着装;

(3)保洁人员全年除春节休息三天外,均需有人在岗;

(4)节电节水,清洁设备使用后应归置整齐;

(5)制定详细的保洁工作岗位职责,确保责任明确,有详尽的保洁管理措施,确保展厅全天候保持环境清洁;

(6)公共卫生间的保洁要求每小时清扫一次,保证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清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公共区域垃圾桶需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7))玻璃、窗户需清洁明亮;大厅的门、楼梯扶手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8)灯具、展柜、展品每周清扫一次;

(9)外墙、屋顶、大理石地面每年打磨清洗二次,清洗后要保证没有污渍,时间按展示中心的安排进行;

(10)服务所需清洁材料、维修和清洁工具由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值班室、照明、工作场地的防寒防暑设备等,并由甲方免费提供工作人员中、晚餐(晚班人员)。乙方工作人员日常生活用品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并考核,实事求是地向乙方通报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甲方考核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经批评教育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三、甲方不得指令或强令乙方人员从事违法活动和职责之外的事情,否则,为此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根据同业禁止原则:甲方在合同期至合同结束三个月内,不得招收录用乙方派遣的工作人员到关联单位从事相关方面工作。

五、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同乙方的合同:1.乙方达不到甲方工作要求;2.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3.发生重大舆情事故。

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展示中心日常开放运营管理、参观团队及游客接待、主题活动执行、培训、品牌推广宣传、保安、保洁、应急事件处置;以及相关人员的招募、培训、管理等事项。

二、乙方确保其派遣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乙方保证派遣的工作人员政审合格、手续齐全、统一着装,并提供保安、保洁人员必要的防卫、清洁装备。

四、乙方派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因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由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员工工作相关的任何事宜。

七、乙方应具有综合运营管理内容所要求的全部相关资质。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条款,应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除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地址:洪山街道万家丽北路一段859号归心苑6栋404房
法定代理人:张磊法定代理人:邓钦文
委托代理人:张磊委托代理人:邓钦文
电话:182*****918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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