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合同公示
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合同公示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S[GK]*******的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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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 1 | 套 | 国内 | *******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0天内交付;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4.3交付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项目立足于通过研发一套信息化系统,面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规划编制或评估单位、社会公众等提供应用服务,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应用、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业务应用以及指标模型管理等支撑应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并答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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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40 |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质量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的首付款作为启动资金,即向乙方1支付壹佰伍拾捌万捌佰元整(¥*******.00),向乙方2支付伍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579200.00)。 | |
2 | 20 | 待本项目系统开发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核对并出具书面证明),拟投入试运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项目款。即向乙方1支付柒拾玖万肆佰元整(¥790400.00),向乙方2支付贰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289600.00)。 | |
3 | 20 | 若本项目系统在试运行期内运行平稳,待试运行期结束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20%项目款。即向乙方1支付柒拾玖万肆佰元整(¥790400.00),向乙方2支付贰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289600.00)。 | |
4 | 20 | 剩余项目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即向乙方1支付柒拾玖万肆佰元整(¥790400.00),向乙方2支付贰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289600.00)。同时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维护期满。。
10、违约责任
10.1.行业政策变动、部分改革要求不明确、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资料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项目开发进度可酌情适当延期;确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软件开发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10.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开发,从合同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 10.3.若乙方原因延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开发经费。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将立即停用乙方所提供标的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可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诉求法律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提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本项目拟开发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须实现以下内容:(1)接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基于现有数据资源,依据空间规划管理需求,共享接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深入共享数据资源目录、扩展数据来源,利用国土空间大数据体系下的各类数据成果,支撑“一张图”实施监督。(2)建立城市特色监测管理指标模型库从国土空间治理需求出发,针对厦门市级空间治理权限,对城市特色监测管理指标模型体系分层进行建设和完善。核心是建立国土空间指标模型库,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一是逐层丰富和落实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指标;二是支撑编制、监测、评估等业务相关模型。(3)开发国土空间规划应用系统建立覆盖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及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的信息化应用体系,梳理各类使用功能需求,开发对应的应用系统并部署实施。主要的应用系统及对应的功能模块见下表。(4)开发数据汇交质检和指标模型上报功能模块,实现纵向与国家、省级系统,横向与市级其他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考核要求,实现规划编制成果和实施监督结果的定期逐级上报汇交。14.2 乙方(联合体双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简称乙方1)负责牵头完成项目的投标过程、合同签订,完成合同约定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实施、验收、运维服务等项目工作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双方按项目合同约定提供所有服务,并与甲方完成所有项目内的沟通。(2)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乙方2)配合完成项目的投标过程、合同签订等工作。负责交付成果中的指标管理模块和模型管理模块,以及配合乙方1完成这两个模块所涉及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项目实施、验收、运维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在技术工作方面提供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功能模块产品中涉及与其他模块对接的技术支持工作;配合乙方1完成合同要求的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功能模块的优化及开发;协调相关资源配合做好建设成果的宣传。关于指标管理和模型管理详细约定如下:指标管理系统:以本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管理目标为导向,面向指标管理部门,建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相关的管理应用,从而实现指标的可视化管理和配置,满足业务调整的需求。后续指标管理可扩展为支撑全局业务应用的指标管理平台。具体功能包括指标项管理、指标体系管理、指标维度管理、计算方法配置、指标值配置、指标值查询、元数据管理、数据字典管理。模型管理系统: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规则模型、评价模型、评估模型算法的开发成果,通过算法注册、数据源管理及配套可视化工具进行模型构建,实现模型的建立、测试、运算和监控,实现模型的统一管理和应用,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等提供模型计算支撑。具体功能包括算法管理、数据源管理、模型构建、模型管理、运行监控。在三年免费维护期期间,同步提供指标管理系统和模型管理系统的维护及更新支持。14.3 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服务。(2)乙方至少应提供三年的系统免费维护服务,系统免费维护期自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3)乙方必须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4)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的电话热线咨询服务。对于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1小时内远程维护响应,如远程维护不能解决,则在4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特殊情况在4小时内无法恢复的,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替代解决方案,采取使系统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
单位负责人: | 柯玉宗 |
委托代理人: | 蔡竟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鹭江支行 |
账号: | ****************562 |
乙方: | 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规划委办公区四楼 |
单位负责人: | 张晓宏 |
委托代理人: | 谭丽涛 |
联系方法: | 189*****365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账号: | ****************49 |
乙方: | 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0弄58-59号 |
单位负责人: | 曹健 |
委托代理人: | 林莉 |
联系方法: | 186*****232 |
开户银行: | 浦发银行川沙支行 |
账号: | ****************5 |
签订地点:福建厦门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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