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10kV送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示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10kV送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示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10kV 送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6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0年06月23日
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10kV 送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10kV送出工程二次及通信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110kV送出工程二次及通信部分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服务及验收送电)项目 | 1 | 上海茂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7.479 | 满足条件 | 满足条件 | 满足条件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文件必须通过传真或者当面递交。
联系人:李工
联系号码:****-********
递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群上路62号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六楼物资部
三、其他公示内容
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派驻纪检组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diypzjjzjb@hn.csg.cn
监督投诉机构地址:海口市南联路10号海南电力学校2号楼204室第一派驻纪检组 邮编:570203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群上路62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hainsbdzb@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李汶芸
招标人:海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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