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宣传片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宣传片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宣传片制作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摄影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9日17:08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6月05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仇云龙、黄炜、张承慧 | ||
总成交金额 | ¥14.9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佟仁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杨***-********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佟仁萍***-******** | ||
附件: | |||
附件1 | 14D宣传片制作项目定稿6.4.pdf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宣传片制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QC-********14D)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C-********14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宣传片制作项目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杨***-********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佟仁萍***-********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QC-********14D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5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19日
总成交金额:14.9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南京大乘东风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恒利园区204幢3号 | 14.9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国 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规定,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 入投标价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仇云龙、黄炜、张承慧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为了增强税收宣传力和感染力,提升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的知晓度,制作各类税收宣传片,报单价,成交后按实际费用结算,最高不超过40万。围绕税收的职能、作用、意义以及税收优惠政策、便民办税服务等内容,拍摄制作税收公益广告、税收专题片、微电影等各类税收宣传片。
宣传片制作内容:
1.拍摄制作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的作品,能够切实起到弘扬主旋律、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的作用,讲好税收故事,展现税务形象,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围绕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服务营商环境、个税改革、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税务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内容制作宣传片。
3.宣传片的主要形式包括税收公益广告(视频类、音频类)、税收专题宣传片、微电影等。
税收公益广告一般30秒或1分钟,税收专题宣传片一般3-5分钟,税收微电影一般5-8分钟。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需提供1分钟的视频类公益广告样片。各类宣传片所拍部数暂时无法确定。具体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成交金额如下:
(1)微电影(以8分钟报价)人民币64000元;
(2)宣传片报价(以5分钟报价)人民币40000元;
(3)公益广告宣传片报价(以1分钟报价)人民币45000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本次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用5,000.00元整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3053
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
2.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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