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三次中标公示

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三次中标公示


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三次 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专科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三次)
项目编号:THXCG********-1ZZ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9日
采购日期:2020年06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池州华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通港大道89号
成交金额:841000.00元
服务期限:15日历天
主要成交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心理测评系统(心理CT)1台、经颅磁刺激仪1台、团体生物反馈仪1台、脑循环治疗仪1台、音乐放松治疗仪2台、脑波治疗仪2台、微电流刺激仪10台
评审委员会名单:葛腾孙多顺王志强徐长征朱海强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太和县文明路83号
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方式:139*****0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
项目负责人:骆工联系电话:181*****288
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取。收费金额:22615.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西城国际,联系电话:181*****2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46号,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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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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