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人工智能研究院脑立体定位仪和麻醉机、垂直拉制仪、双色光纤记录系统、光遗传实验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人工智能研究院脑立体定位仪和麻醉机、垂直拉制仪、双色光纤记录系统、光遗传实验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人工智能研究院脑立体定位仪和麻醉机、垂直拉制仪、双色光纤记录系统、光遗传实验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0-08-1360)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委托,就人工智能研究院脑立体定位仪和麻醉机、垂直拉制仪、双色光纤记录系统、光遗传实验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0-08-136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20年6月18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原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846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华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04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新概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935500.00
公示期: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省人工智能实验室)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089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0年6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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