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一期工程)电力设备和地埋管道工程中标结果

金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一期工程)电力设备和地埋管道工程中标结果

焦作市博爱县金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电力设备和地埋管道工程中标公示
焦作市博爱县金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电力设备和地埋管道工程招标项目,评标会议于北京时间2012年4月12日上午11:30时在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作市监察局、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博爱县监察局、博爱县财政局、博爱县发改委、博爱县审计局等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举行,经过评委的公正评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焦作市黄河工程局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山河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惠民黄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东营鑫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河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牟山黄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水利水电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利开发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河海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聊城龙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黄河工程有限公司
5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大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营鑫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牟山黄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6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牟山黄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省东阿县碧水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中前附表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焦作市博爱县金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按中标顺序);如若已中标,可以继续参加下面项目和标段的评标,但不能再成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中已中标,则该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2年4月13日—2012年4月17日

招标人:博爱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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