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CG-2020-036霍山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ZFCG-2020-036霍山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看守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FCG-2020-03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4日
采购日期:2020年6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天盾保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南路1幢311
中标金额:¥*******.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智慧监所实战平台、全方位监控系统、应急警报系统、周界控制系统、门禁管理系统、AB门管控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被监管人员报告系统、违禁物品检测系统、被监管人员家属会见系统、提讯及律师会见动态管理系统、智能电化教育系统、被监管人员防误放系统、监所电子水牌系统、智能运维管理系统、网络系统机房系统、监室内智能交互终端系统、监室外管理终端系统、巡视道管理终端系统、手机信号管控系统,预算价500万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玉星、袁跃峰、谢国华、汪自浒、罗时甫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公安局
地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人:罗所长、韩主任
联系方式:188*****209、188*****022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高桥湾路
项目负责人:储 工
联系电话:****-*******,138*****561
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20 年06月24日至2020年06月2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高桥湾路,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公安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0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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