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人民法院汽车保险采购项目PDZA202023080000023803

抚远市人民法院汽车保险采购项目PDZA20202308000002380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
采购单位:抚远市人民法院结算单号:PDZA202023080000023803
供方单位:抚远支公司营销业务一部生成日期:2020-06-23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ZA202023080000023803日期2020年06月23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抚远市人民法院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抚远支公司营销业务一部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联系人郑忠利联系人王庆富
电话********电话2132990
手机********手机13349543678
传真********传真
资金构成预算内:1,026.00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江淮HFC6500A1BE3轻型客车车牌号黑DA160警
初始登记日期2010-09-08车架号LJ16AA337A7025467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20-07-11 至2021-07-10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1,140.00 90.0 1,026.00
合计实际金额1,026.00,其中:预算内1,026.00,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抚远市人民法院供应商(盖章):抚远支公司营销业务一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王庆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132990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二联:定点保险公司(供方)留存】
采购单位:抚远市人民法院结算单号:PDZA202023080000023803
供方单位:抚远支公司营销业务一部生成日期:2020-06-23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ZA202023080000023803日期2020年06月23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抚远市人民法院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抚远支公司营销业务一部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联系人郑忠利联系人王庆富
电话********电话2132990
手机********手机13349543678
传真********传真
资金构成预算内:1,026.00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江淮HFC6500A1BE3轻型客车车牌号黑DA160警
初始登记日期2010-09-08车架号LJ16AA337A7025467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20-07-11 至2021-07-10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 实缴保费(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1,140.00 90.0 1,026.00
合计实际金额1,026.00,其中:预算内1,026.00,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抚远市人民法院供应商(盖章):抚远支公司营销业务一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王庆富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132990

标签: 汽车保险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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