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窑沩山窑区月形湾古窑厂陈列展示项目合同公告
醴陵窑沩山窑区月形湾古窑厂陈列展示项目合同公告
醴陵窑沩山窑区月形湾古窑厂陈列展示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醴财采计【2019】0315
采购人(全称): 醴陵窑管理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南派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窑沩山窑区月形湾古窑厂陈列展示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19】0315号
(3)项目内容:对醴陵窑沩山窑区月形湾古窑厂地面文物遗存中的阶梯窑、制瓷作坊及厂房、练泥作坊、洗泥池和陈泥池、窑主用房进行复原展示,开展多媒体和观众互动体验,设置陈列展示导视系统、安防系统等。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伍仟肆佰贰拾壹元整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时间:2020年01月20日,完成日期:2020年02月10日,总日历天数:20天。
地点:醴陵市沩山镇月形湾古窑厂
4.付款:
1、付款方式:采购完成至总采购量50%时,付至总合同款的30%,采购完成至总采购量80%时,付至总合同款60%,全部采购完成及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款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余款。
2、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01 月 10日
合同订立地点: 醴陵市车顿桥醴泉区188号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号:
暂无附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