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山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市三山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芜湖市三山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01GC2020SZ75270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三山水厂原水管线迁改工程(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01GC2020SZ*******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政务文化 新区66号B区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南翔万商电子商务中心A园入口111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恽元超 153*****25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3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浩 | |
证书编号:鲁137*****2881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章丘引黄补源项目土建及管网工程 合同金额:********1.73元 竣工时间:2019年1月30日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泽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2.4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叶利霞 | |
证书编号:苏132*****361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马鞍山西梁山水厂一期工程 合同金额:********0.50元 竣工时间:2020年5月22日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4.58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袁德超 | |
证书编号:皖134*****348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射阳支线一标段 合同金额:********1.53元 竣工时间:2019年1月3日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项目清单中防疫成本费和实名制管理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取,不符合3.2.2.2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评审,否决其投标。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1、阳泉市生态供热及供水管网工程提供的竣工验收证书工程名称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不一致;2、提供的王坪发电公司电厂至怀仁县城供热主干线及隔压站项目管网及隔压站工程PC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体现1.2m管径。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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