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c82f6e4fdff">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20]13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41468a994d301a65e225f9">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凤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8d30a3abd5dea56">项目为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新建公厕、停车场、休闲长廊、休闲广场、室外围墙、给排水及电气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7d68430a98032b152d78f805">(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bd264daaa86d1d84f5c05965">(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f4ca78c8cfa66c93e7442">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 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属中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fc8feb15cbe82">叁级********850c86a340">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b51fe202f728">/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3d8e2601f3f270d793">(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d4e0f8d5767c3a913f7a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94f4fae46c********a32">/。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c9738b4fce47139f3">2020年6月14日 08:30:00至2020年6月20日 17:30:00通过********d2c64b68ab4aa3d94309a513">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cb143fbc41212e6eb">(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d284f9493eb*******dfe2d">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28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c5c314ab68c8c74f********6">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533707,传真:/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方商住城10-2号楼4单元二层,邮编:355500
电子邮箱:/
电话:15059390026,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联系电话:0593-2173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3-5580667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企业:
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及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更改如下:
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商务文件)”更改如下:
四、其他资料(商务文件)
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准单价(元) | 投标单价 (元) | 风险承包 幅度(%) |
1 | ||||||
2 | ||||||
3 | ||||||
.... | ||||||
68 |
注:1.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3、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22日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企业:
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补充通知1”的说明如下:
1、因系统格式原因,系统无法显示招标阶段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请投标人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补充通知1中答疑文件领取处下载完整版“补充通知1”。
2、投标阶段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的序号仅为提供给投标人的格式,投标人可顺延。
3、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23日
tReporttt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本工程于2020年6月28日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寿宁县凤阳镇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395053370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方商住城10-2号楼4单元二层 联系人: 小李 电 话: 1505939002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合格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何明升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137070701515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01451.00 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李兴木、郑庆林、章巧怡、陈开勇、阮仁雷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十二、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8日 至 2020年7月8日 | ||
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本工程于2020年6月28日在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寿宁县凤阳镇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395053370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方商住城10-2号楼4单元二层 联系人: 小李 电 话: 1505939002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凤阳镇北路文化休闲广场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合格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何明升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137070701515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01451.00 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李兴木、郑庆林、章巧怡、陈开勇、阮仁雷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十二、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8日 至 2020年7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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