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南四号地块前期遗留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苗南四号地块前期遗留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苗南四号地块前期遗留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苗南四号地块前期遗留垃圾清运项目;

二、招标编号:SXGZHN*******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苗南四号地块前期遗留垃圾清运;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地点:洛阳市老城区;

5、工期:接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政府相关单位发布的现行施工扬尘治理及运输、垃圾清运消纳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5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磋商评审日期:2020年0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评审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七号八栋一单元二层201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

磋商小组主任: 贾书琴 磋商小组成员:吕剑敏、张颜坡(业主评委)。

七、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洛阳路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汉宫路中段大路口村村委会215室

成交金额:32元/立方米

工期:接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政府相关单位发布的现行施工扬尘治理及运输、垃圾清运消纳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义勇街4号院18栋3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七号八栋一单元二层201室

邮编:471003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6月28日




标签: 垃圾清运 前期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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