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招标编号:E****************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新世纪大厦

六、项目类型:t工程类 o服务类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3个路面动态监控卡点、科技治超平台软件开发、非现场执法监控及处罚中心房屋改造等。总投资*******.47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舒城县外处罚)以及截止开标时间无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指有记录披露期或限制行为期且在期限内,含舒城县外记录);投标人具有已验收且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的治超项目(合同内容需同时包含石英式称重系统、车牌抓拍及信息发布系统)施工业绩至少1例(备注: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充分反映业绩的评审要点,未体现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佐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②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处罚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③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考勤情况以施工现场设立的人脸识别考勤机记录为准);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20年2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且符合执业年限要求,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

3、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十三、标段数:1个标段。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5月29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jfwpt.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注:①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③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④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原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预中标企业在开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6月26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因投诉等特殊情况,需延迟缴纳或提供担保函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或提供担保函,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或逾期未提供担保函视作自动放弃预中标资格。对故意放弃预中标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6月3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6月19日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信息(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企业和项目经理及总工业绩。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缴费证明填报在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中)、业绩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10、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1、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盖中标通知书公章。

1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候选人公示1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6/22】【我要打印】【关闭】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01


标段名称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E****************01


招标人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号

潘工:****-********



项目控制价

玖佰陆拾捌万陆仟贰佰零捌元肆角玖分

*******.49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9日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皖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一中标候

选人

名 称

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92号


投标价(元)

玖佰叁拾柒万零贰佰零壹元玖角柒分

*******.97



节约率(%)

3.26%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吕强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皖2


项目技术负责人

郑刚


项目经理获奖

/


项目经理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业绩

1、广德县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监控卡点建设项目

2、黄石市黄阳公路、大棋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3、武汉市公路管理处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项目

4、六安市交通局动态检测监控卡点建设项目(三次)

5、寿县治超卡点及信息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企业获奖

/


第二中标候

选人

名称

南京苏河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

技大厦 03 幢 2 层


投标价(元)

玖佰叁拾万零肆仟零肆拾元玖角贰分

*******.92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严明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苏3


项目技术负责人

叶远富


项目经理获奖

/


项目经理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业绩

1、228国道灌江口大桥灌云公路超限检测站分道式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

2、G228灌江口大桥响水公路超限检测站黄海路处理点分道式超限检测系统施工项目


企业获奖

/


第三中标候

选人

名 称

安徽智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83号拓基城市广场金座C座写字楼18层1812、1813、1814、1815室


投标价(元)

玖佰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伍元陆角伍分

*******.65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阵霁辉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2774


项目技术负责人

潘维建


项目经理获奖

/


项目经理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业绩

/


企业获奖

/


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3日 至 2020年6月25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异议受理人: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胡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6/29】【我要打印】【关闭】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包)名称:舒城县超限超载动态监控卡点第一期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E****************01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合肥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佰叁拾柒万零贰佰零壹元玖角柒分(¥*******.97元)

公告日期:2020/06/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超限超载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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