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管理委员会滨水新城大泽湖片区产业策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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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0132-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管理委员会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广州)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滨水新城大泽湖片区产业策划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13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滨水新城大泽湖片区产业策划服务采购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大泽湖片区范围南起三环线,东临湘江,北至腾飞路,西至金星大道,总用地面积约6.76平方公里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市场调研

300000

1

300000

/

2

产业分析

250000

1

250000

/

3

项目定位

150000

1

150000

/

4

空间规划

300000

1

300000

/

5

招商运营

260000

1

260000

/

6

财务测算

100000

1

100000

/

合计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6-01 ——2020-07-31
3.2 履行地点: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0,说明: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全球通大厦支行(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广州)有限公司:****************143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项目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

5.2.2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程序进行验收。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达到有关部门的评审要求,并获得批复。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聘请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内容、期限和标准进行指定项目的顾问服务工作。

6.1.2 甲方具备与乙方订立本合同的权利及条件,并视乙方执行项目的需要提供甲方持有的有关文件副本予乙方存档;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与调查相关的完备的原始资料。

6.1.3 甲方对其依本协议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及/或全部文件资料及/或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6.1.4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询问给予及时及准确答复,并在甲方已获知的情况下及时通告乙方以上目标区域市场调查工作之任何变动情况。

6.1.5 如果因甲方不能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文件或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相应服务费而影响进度,则乙方有权将项目总期限按拖延的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6.1.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款项支付相关费用。

6.1.7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2 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期限和标准完成顾问任务并向甲方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6.2.2 乙方应保证项目调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保证在研究、分析、策划过程中所使用的信息、数据、资料是真实的、全面的。

6.2.3 按合同约定取得劳务报酬。

6.2.4 乙方须具备与甲方订立本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服务的条件,应甲方要求能够提供有关文件副本予甲方存档,必要时就某些方面予以文字说明。

6.2.5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需求(具体需求以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完成工作;在必要的工作节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6.2.6 乙方提供的服务有赖于甲方提供准确、完整、及时和可信的信息。乙方不应对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6.2.7 乙方的工作成果可能包括提供意见及建议,但是否执行有关意见及建议则由甲方自行决定并负责。

6.2.8 乙方对获悉的甲方的资料及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尽到保密责任与义务,乙方保证仅将有关信息披露给需要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内部人员,不得泄漏、公布或通过其他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

6.2.9.乙方应在遵守已有合同规定条款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乙方被授予的权利仅限完成研究目的所必须的相关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民事经济行为。

6.2.10. 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7.违约责任

7.1. 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质量标准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如需变更研究内容,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时,对本合同的任何改变,须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生效。

7.2. 在甲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按时完成全部工作。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有关成果,迟延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在乙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相应推迟报告提交时间,迟延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3. 乙方承诺工作过程中依正规调研方式,从正规渠道调研及获取项目相关的市场信息及数据。

7.4.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或不依约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反,亦即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唯遭遇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者除外, 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任何一方可以终止或者要求变更协议,但要求终止或变更协议的一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向其他方出具有关证明。

7.5. 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各自所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总和均不应超过其按照本协议约定应收取/支付的服务费总额。

8.知会、送达、及联系人

8.1 本合同项下各项文件的送达,均应采取书面方式,以邮寄、传真、手递方式、电子邮件发出;如系手递,则手递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传真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后第4日为送达日;如系电子邮件,则邮件发放之日为送达日。甲方和乙方可自行采取以上任何一种送达方式。

8.2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下列甲方和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双方确定的、有效的。如任何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8.3 下列所述的联系人,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所指定的负责人,其就本合同的履行所做出的全部行为,均应视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做出的有效行为。

甲方: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邮编:410200

联系人:陈立祝电话:134*****757

EMAIL: ********7@qq.com

乙方: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广州)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2704

邮编:510620

联系人:易勇电话:186 2716 6909

EMAIL: william.y.yi@cushwake.com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保税区东江大道300号南方金信大厦首层南侧113室
法定代理人:文德霖法定代理人:赵锦权
委托代理人:杨铁军委托代理人:邵丰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cbf5f5de00ab" target="_blank">合同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策划服务 产业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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