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美的广场二期施工电梯租赁合同公开招标
二局三美的广场二期施工电梯租赁合同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美的广场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6000平米,其中:地下室4层,层高3.8米,建筑面积79502.5平米;裙楼5层,层高 5.5米,建筑面积34430.77平米;地上T4栋,层高 3.3米,建筑面积29426.97平米,建筑总高度115.8米。
二、招标形式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招标范围:美的广场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二期电梯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
1、分包单位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
2、具有本工程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3、分供方需在2020年度中建二局合格分供方名录内或已进行2020年度中建二局合格分供方临时备案。
4、在报名截止后,分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5、如投标分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工程部、安全部、质量技术部、经管部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五、定标原则
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
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材料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如有)。
3、本工程质量要求:
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七、工期要求
1、开竣工日期:实际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乙方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配合塔吊进出场,监督拆装单位严格按照审定的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塔吊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施工。负责组织拆装单位人员参加的塔吊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使用验收手续。
3、乙方延期交工的违约约定:/
八、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招标结算方式:(1)工程款拨付: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按双方核实后完成量的 60% (不高于)支付工程款,甲方不再使用乙方的机械设备时,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并于结算办理完毕后12个月内将余款支付乙方。
2、支付方式:发包人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包括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等形式支付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款。
3、分包单位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九、投标报名及开标:
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
十、联络信息: 联系人:李瑾然联系电话:130*****257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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