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1号地块内无害化非正规垃圾清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1号地块内无害化非正规垃圾清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1号地块内无害化非正规垃圾清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DX-CG-GK-*******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5、招标日期:2020年7月1日9时00分
6、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德阳光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德市桃州镇桃州南路西E1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
7、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内容
8、评审专家名单:陈红、邹官辉、张卉、江凌、傅建晖
9、采购人:广德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7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德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德市桃州镇红蜻蜓幼儿园旁
项目负责人:叶丹
联系方式:139*****321
10、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参照宣城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执行标准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11、公告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镇红蜻蜓幼儿园旁,联系电话:139*****32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广德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附件:招标文件及标的相关内容:http://218.23.219.71:8033/%E5%9B%BE%E7%BA%B8/%E6%B6%A6%E6%B3%BD-GDX-CG-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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