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CZS42020042-B1中标公告

石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CZS42020042-B1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
项目编号:CZS********-B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
采购日期:2020年07月0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龙之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颍河路交口新站总部经济大厦B座709室
成交金额:549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肌电图诱发电位仪、NDI-092、1台、145000元;2、多通道生物反馈治疗仪、Spirit-2/4/8、1台、215000元;3、脑功能障碍治疗仪、LGT-2340、1台、78000元;4、吞咽治疗仪、LGT-2350-A、1台、45000元;5、音乐治疗仪、XH-FK3.0、1台、66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
鲍其竹
何冬卉
方巧云
潘培道
舒适
采购人名称: 石台县人民医院
地址:石台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9*****52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5层
项目负责人:汪志伟
联系电话:139*****301
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100%
收费金额:0.82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南美花园朝阳楼15楼,联系电话:139*****3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合肥泷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三名:安徽士邦医疗器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永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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