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关于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采购结果公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关于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采购结果公示
现将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物资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前公示日期:2020年1月13日
二、采购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三、参与本项目的厂商如下:
长治市郊区长宏水泥制品厂。
四、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备注 |
1 | 混凝土电杆 | 长治市郊区长宏水泥制品厂 | 单一来源 |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4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向公司物资部门提出异议。
拟成交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内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 cg.95306.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成交人须登录“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ww.ttwzw.com)“订单管理”模块进行采购订单确认,并自助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携带自助下载打印的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成交人根据需要可向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春街3号
联系人:黄彪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7@qq.com
公司物资部门/公司纪委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tytljwzglc@163.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
2020年7月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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