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关于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采购结果公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关于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采购结果公示


现将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物资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前公示日期:2020年1月13日

二、采购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三、参与本项目的厂商如下:

长治市郊区长宏水泥制品厂

四、评审结果:


包件号

采购物资名称

拟成交人

采购方式

备注

1

混凝土电杆

长治市郊区长宏水泥制品厂

单一来源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4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竞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向公司物资部门提出异议。

拟成交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内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 cg.95306.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成交人须登录“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ww.ttwzw.com)“订单管理”模块进行采购订单确认,并自助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携带自助下载打印的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成交人根据需要可向采购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春街3号

联系人:黄彪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7@qq.com

公司物资部门/公司纪委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tytljwzglc@163.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

2020年7月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源 配电 清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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