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开发区翡翠路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公告 受
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
东港开发区翡翠路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LNTHDZ-********)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开发区翡翠路建设项目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 LNTHDZ-
******** 三、采购文件:电子邮件
四、采购结果:
包 号 | 结果 类型 | 确定原因 | 确定时间 | 成效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企业类型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元) |
1 | 成交 |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确定成交供应商 | 2 020 年7月2日 | 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型企业 | 东港市新兴区人民大街6 5 号 | 236264.62 |
五、主要成交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本项目位于东港市开发区,主要内容为东港开发区翡翠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其中:
(一)、道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0+115.27,道路全长115.27m。车行道宽为5.45m,人行道(彩砖)宽1.4m。道路所需的碎石、级配砂砾、水泥稳定砂砾(水泥含量5%)、粘层沥青、透层沥青、沥青混凝土面层、M7.5水泥砂浆、混凝土、彩砖以及边石材料用量需自行计算; 99×18×25cm花岗岩路缘石共计345.81米,沥青摊铺路面共计628.22平方米,人行道彩砖面积共计119.89平方米。
(二)、排水工程管线设计桩号与道路中线桩号一致。雨水口采用砖砌立箅式单箅雨水口,在路边石上开口,井盖为混凝土井盖设在人行道内。
(三)、照明工程道路总长度约为115.3米。道路路灯单侧布置,一杆一灯,L1~L4灯杆高8米,灯具采用90W LED灯,共4套。间距为30m。设计照明灯具采用半截光型,光源为90W LED灯,并要求每套灯具配置电容进行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要求不小于0.9。
六、评审专家名单:杨乐军、胡芳、刘力
七、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八、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0元
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5000元,由
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辽宁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港市东港南路147号
项目联系人:张成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项目联系人:许冬雪
联系电话:
****-******* 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