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和谐计生,幸福家庭”——碧眼社区育龄妇女婚育新风服务中标结果

关于政府购买“和谐计生,幸福家庭”——碧眼社区育龄妇女婚育新风服务中标结果



关于政府购买“和谐计生,幸福家庭”——碧眼社区育龄妇女婚育新风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和谐计生,幸福家庭”——碧眼社区育龄妇女婚育新风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社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方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深圳市光明区社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社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项目成交金额: 444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1.开展项目主题宣传活动4场(“和谐计生”宣传活动1场、“为爱坚持,科学避孕”宣传活动1场、“二胎时代”政策宣传活动1场和“助你好孕”健康检查宣传活动1场)

2.开展项目主题讲座3场(“幸福准妈”孕产期知识大讲堂1场、“幸福宝宝”讲座1场和“二胎家庭乐成长”课堂1场)

3.开展“幸福计生家庭”评选活动1场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新村篮球场旁
联系人:麦国伟
联系电话:136*****488
传真: 电子邮箱:********3@qq.com 公告日期: 2020年7月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新风 社区 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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