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9]A1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1460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连江县青塘片区青塘路东侧、文笔西路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34643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1186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660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1#、2#、3#、5#、6#楼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118607.0㎡,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3000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6607.0㎡、地上不计容面积(架空)2000.0㎡。上部建筑共15栋,分别为1#~3#楼、5#~13#楼、15~17#楼(其中,1#、2#、3#、5#、6#楼采用装配式建造,计容面积约5.0万平方米);地上其他建筑为非装配式,计容面积约36607㎡(其中,S1#~S2#、P1#~P4#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767.04㎡)。

层数、檐口高度:地下室1层,层高3.9m;1#楼建筑面积10205.24㎡,层数26层,檐口高度79.35m;2#楼建筑面积9735.47㎡,层数26层,檐口高度79.35m;3#楼建筑面积10179.57㎡,层数26层,檐口高度79.35m;5#楼建筑面积10623.48㎡,层数26层,檐口高度79.35m;6#楼建筑面积10286.05㎡,层数26层,檐口高度79.35m;7#楼建筑面积8187.31㎡,层数17层,檐口高度52.65m;8#楼建筑面积4608.61㎡,层数17层,檐口高度52.35m;9#楼建筑面积4623.61㎡,层数17层,檐口高度52.35m;10#楼建筑面积4889.46㎡,层数17层,檐口高度52.35m;11#楼建筑面积1775.91㎡,层数6层,檐口高度18.3m;12#楼建筑面积1724.16㎡,层数6层,檐口高度18.3m;13#楼建筑面积2565.2㎡,层数6层,檐口高度18.3m;15#楼建筑面积2353.56㎡,层数6层,檐口高度18.3m;16#楼建筑面积2353.56㎡,层数6层,檐口高度18.3m;17#楼建筑面积2565.2㎡,层数6层,檐口高度18.3m;SY1#建筑面积163.57㎡,层数1层,檐口高度4.65m;S1#楼建筑面积679.65㎡,层数2层,檐口高度9.35m;S2#楼建筑面积572.29㎡,层数2层,檐口高度9.25m;P1#楼建筑面积15.0㎡,层数1层,檐口高度4.65m;P2#楼建筑面积315.61㎡,层数2层,檐口高度9.6m;P3#楼建筑面积169.49㎡,层数1层,檐口高度4.65m;P4#楼建筑面积15.0㎡,层数1层,檐口高度4.65m

内容包括:

①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不含绿化景观工程)、基坑支护、井点降水、幕墙、建筑智能化(不含有线电视桥架及光纤入户)、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门窗深化、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公共区域二次装修方案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夜景灯光、电梯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打造数字样板房,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数字样板房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

②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前期三通一平、杆线迁移、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等)、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小区道路,不含景观路、绿化景观)、室外安装、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有线电视(预留预埋)、通信工程(预留预埋)、抗震支架、夜景灯光(含售楼部,不含景观灯)、环保降噪、水土保持、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充电桩工程、公共区域二次装修、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售楼部和样板房装修(发包人另行委托装修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售楼部景观示范区周边配套道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

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含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相关申请事宜

以上设计、施工、采购范围的所有费用,以及所有分包(含发包人自行分包)配合费用已计入合同价中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1137.763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80.6859万元,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0757.0771万元其中,包干项目187万元,暂定金额专业工程3031.8478万元;限额设计概算指标3385.1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为892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日期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等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人防、消防专项验收报告中确定为合格最迟日期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办理完成先行介入手续,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桩基工程,240日历天内主楼全部施工至±0.00,290日历天内非装配式楼栋全部达售(总楼层的1/3,包括地下室),422日历天内全部楼栋主体结构封顶,542日历天内落架完成,662日历天内全部楼栋施工电梯拆除完成,732日历天内完成室外道路工程、管网配套工程,并为景观绿化工程提供施工工作面,802日历天内完成景观及道路工程,892日历天内综合(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完成。水、电一户一表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节假日、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工期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产品设计应达到社会同期相应中高档次的住宅标准,并须由发包人认可。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符合施工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业化建筑相关认定和验收合格标准

2.7.3装配式建筑指标:本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计容面积的50%,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并应符合福州市榕政综[2017]116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和竣工验收时间节点前福建省最新发布的相关范围、标准要求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正式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正式在岗人员

注: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壹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根据闽建许[2019]128号及闽建许函[2020]1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若采用电子注册证书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注册证书予以认可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如果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投标人中施工企业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须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并且基地在福州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⑤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个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00605日至202006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7010930分,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二楼本项目开标室)开标会将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筑[2018]19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lj.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西凤路1号3楼,邮编:350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minruisheng@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p://lj.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E****************001答疑纪要1号

致各投标人: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1、问: “中级职称专业为: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是否属于房屋建筑工程类可否作为技术负责人投标”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机构设置BIM技术人员至少为5人,这5人具有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具有5个二级考试证书的企业很少,明显具有倾向性,为了公平、公正,建议删除二级考试证书,改为全国技术考试证书(一级或二级)。请建设单位予以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招标文件提到“配备BIM技术人员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目前省内的大部分企业在对于BIM人才部分还处于相对紧缺的状态,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否针对个别企业,对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公,望取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一、请问:招标文件第79页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中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工业化建筑面积不少于 23000 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e.其他要求: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关于《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规定 第五条 工业化建筑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实施:(二)通过设计阶段认定的工业化建筑,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规范施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阶段认定条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必要时包括视频材料)报送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部品部件采购合同、竣工图、预制率计算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出具施工阶段认定意见。

因此只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办理施工阶段工业化认定的申请报告,此e.其他要求:应修改为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请代理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81页‘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中第2种的‘e.其他要求: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修改为:‘e.其他要求: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

5、问:“一、请问:招标文件第83页项目管理机构(1分)中2.配备 BIM 技术人员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 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

根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8607平方米及最低配备要求特大型(I类)工程(建筑面积25万平以上或合同造价4亿以上BIM工程师公建建筑:2人,住宅建筑1人)

可否修改为:配备 BIM 技术人员提供至少 5人(含5人)的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一级)和 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

或 配备 BIM 技术人员提供至少3人(含3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 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二、请问:招标文件第79页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中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工业化建筑面积不少于 23000 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e.其他要求: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关于《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规定 第五条 工业化建筑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实施:(二)通过设计阶段认定的工业化建筑,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规范施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阶段认定条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必要时包括视频材料)报送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部品部件采购合同、竣工图、预制率计算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出具施工阶段认定意见。

因此只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才能办理施工阶段工业化认定的申请报告,此e.其他要求:应修改为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请代理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4点”。

7、问“二、请问:招标文件第83页项目管理机构(1分)中2.配备 BIM 技术人员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

根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8607平方米及最低配备要求特大型(I类)工程(建筑面积25万平以上或合同造价4亿以上BIM工程师公建建筑:2人,住宅建筑1人)

可否修改为:配备 BIM 技术人员提供至少 5人(含5人)的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一级)和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

或配备 BIM 技术人员提供至少3人(含3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业绩3分,规定第1和第2种业绩均可,若采用第2种业绩时招标文件81页:e其他要求要投标人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的工业化认定报告。该条不合理,第2种业绩的项目均未验收,不具备施工阶段的工业化认定报告,建议修改。”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4点”。

9、招标文件第84页的“1.企业资质资格(2分)”中第2点修改为:“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同时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提供证明材料:(需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

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77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正式公文发布新的装配式相关生产基地名单,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基地也符合要求。(以上述文件为准,构件生产厂商名称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分)。”

10、招标文件第98页合同协议书中的“15.承包人承诺,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修改为:“15.承包人承诺,根据连江县相关要求,在连江县成立分公司,并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说明: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E****************001答疑纪要2号

致各投标人: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1、问: “第83页的“1.企业资质资格(2分)(含答疑文件第9点)“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同时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得1分”。请问:1、混凝土或钢构件供应商只有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有备案的相关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没有出备案文件,不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同时有备案证明的文件。2、本答疑文件要求混凝土或钢构件供应商要同时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即:建办科函[2017]77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此文件为2017年公布的名单,这样要求就说明在2017年以后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的构件厂商均不符合要求,是否有违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3、鉴于以上两点,是否指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供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文件和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闽建办筑[2018]7号文、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闽建办筑[2019]4号文中的任一有公布企业名单的文件即可并不要求同时在三份文件中都共同存在的企业。”

答: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满足招标文件第83页‘1.企业资质资格(2分)’第2点的评分要求:①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②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闽建办筑[2018]7号文或闽建办筑[2018]24号文或闽建办筑[2019]4号文或闽建办筑[2019]9号文文件内;③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建办科函[2017]77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注: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正式公文发布新的装配式相关生产基地名单,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基地也符合要求。(以上述文件为准,构件生产厂商名称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分)”。

2、问:“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五部分货物技术要求(电梯等),第308页2.3“c、轿厢内净尺寸及开门净尺寸由投标人提供,在所提供的井道尺寸的基础上,要求提供最大尺寸的标准轿厢。”、2.4“a.轿厢:厢壁采用不低于304发纹不锈钢装修档次,轿顶通风应设空调和紧急出口,轿顶照明、天花板及地面装潢由投标人提供样本,并报发包人确认。”第311页2.15“电梯主要部件:控制柜、门机、曳引机为投标品牌原厂生产。光幕保护系统、编码器、门机整机必须为欧、美、日原装进口件。(应有相应的进口文件证明)必须注明详细规格型号及产地并经生产厂家盖章,电梯的电磁辐射应符合国家标准。”第318页“2.5.7划痕、碰伤修复:轻微划痕、碰伤,进行补漆处理,肉眼观察未见色差;严重划痕、碰伤,现场无法修复的,需卸下回工厂重新进行喷涂或覆膜处理。投标时,厂家需提供具体的划痕修复方案。”以上在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五部分货物技术要求(电梯等)中提到在投标时提供的相关内容,是否均指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人审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

答:“是”。

3、问:“招标文件P184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约定:合同价10%,若实际损失超过该限额的按实际损失计取违约金。是否矛盾”

答:“招标文件第184页的11.5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约定:合同价10%,若实际损失超过该限额的按实际损失计取违约金’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约定:按实际损失计取违约金’”。

4、问:“招标文件第84页3.项目管理机构(1分),配备BIM技术人员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BIM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加1分。请问:福建省刚实行装配式项目,目前的项目建设中BIM技术人员等级一级均已满足要求,此处要求等级为二级,是否特定限制了投标人,缺失了投标的公平、公正性。”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

答:“可以”。

6、问:“招标文件第69页3.6.5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保证清晰度可见)。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获得或证明材料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投标保函,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请问:本项目为纸质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是否均为复印件即可”

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保证清晰度可见)”。

7、问:“招标文件第80页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此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是否指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即可”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作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第2种)指标的补充证明材料”。

8、问:“招标文件P79 10 2.2.4(4) 业绩评分标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工业化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e.其他要求:需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

问:依据《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中“第五条 工业化建筑认定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阶段认定条件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必要时包括视频材料)报送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部品部件采购合同、竣工图、预制率计算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出具施工阶段认定意见。”

在建项目是否提供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

答:“按本招标项目答疑纪要1号第4点执行”。

9、问:“招标文件P83 11 2.2.4(5) 资信评分标准 1.企业资质资格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同时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得1分。问:是否应该修改为:‘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同时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得1分。’”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点执行”。

10、问:“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五部分货物技术要求(电梯等),在本项内容中,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内容及要求,是否指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关于此项下的内容及要求。”

答:“是”。

11、问:“为积极响应环保政策,资格文件,商务文件份数能否改为1正1副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

答:“商务文件份数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编制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12、问:“因本项目为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证件彩色扫描件能否改为黑白复印件”

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保证清晰度可见)”。

13、问:“加分项资料放在商务文件中还是资格文件”

答:“商务文件”。

14、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在发包人批准的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

答:“可以”。

15、问:“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为副本”

答:“是”。

16、问:“招标文件P6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签署是否指签字或盖章 ”

答:“是”

17、问:“招标文件P84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提供证明材料: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是不是只要提供其中一份名单就能满足了”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点执行”。

18、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货物技术要求(电梯等)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要提供相关资料及承诺等,是否均指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人审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

答:“是”。

19、问:“招标文件第83页的“1.企业资质资格(2分)(含答疑文件第9点)‘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同时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得1分’……。请问:1、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只有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有备案的相关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没有出相关文件,所以不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同时有备案证明的文件。2、本答疑文件要求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要同时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即:建办科函[2017]77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此文件为2017年公布的名单,这样要求就说明在2017年以后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的构件厂商均不符合要求,是否有违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3、鉴于以上两点,是否指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供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证明文件和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闽建办筑[2018]7号文、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闽建办筑[2019]4号文中的任一有公布企业名单的文件即可并不要求同时在三份文件中都共同存在的企业。”

答:“按本答疑纪要第1点执行”。

20、问:“P27页,关下浮幅度K的基数对应的是最高限价(不可竞争费用除外),不可竞争包含暂定金额3031.8478万,包干项目187万。P75页,在评标基准价A值的计算,对应的概念,最高限价-暂定金额3031.8478万。两处矛盾,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75页‘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3、暂定金额:3031.8478万元’修改为:‘3、暂定金额:3031.8478万元(暂定金额专业工程)+187万元(包干项目)’”。

21、问:“P94页,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节假日、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工期。不可抗力是法定概念,法律规定了具体的风险承担办法,不可抗力不应该纳入总包风险。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增加:10.9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2019年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2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增加:10.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说明: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1号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5日

关于暂停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招标编号: E****************001

致各投标人: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异议书,现暂停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后续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lj.fuebid.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招标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3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E****************001001


本工程于

2020-07-01

第一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榕发栖湖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招标人名称:

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34643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1186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660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1#、2#、3#、5#、6#楼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K =7.97%

3、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投标总

报价(元)

工期

工程

质量

施工有效信用总分

设计有效信用总分

项目

负责人

投标总得分

得分组成情况

备注

业绩得分

资信得

投标报价得

1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完好

********5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87.19

55

冯国立(闽135*****1193)

97.11

3

11.11

83

2

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分包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完好

********9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90.04

83.5

魏江伟(闽135*****2076)

85.68

3

11.68

71

3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完好

********1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94.82

97.5

马泓(闽135*****0559)

98.62

3

12.62

83

4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好

********5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94.15

96

叶永鑫(闽135*****0968)

87.01

3

13.01

71

5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完好

********5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93.90

92

林杰(闽135*****0498)

99.30

3

13.3

83

6

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完好

385251022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95.22

90.5

施城正(闽135111206895)

91.29

3

11.29

77

7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完好

381422123

详见本表1.2

详见本表1.1

86.69

89.5

谢仙祥(粤144171851650)

96.81

3

10.81

83

1.1工程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产品设计应达到社会同期相应中高档次的住宅标准,并须由发包人认可。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符合施工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业化建筑相关认定和验收合格标准。

1.2工期

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为892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日期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等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人防、消防专项验收报告中确定为合格最迟日期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办理完成先行介入手续,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桩基工程,240日历天内主楼全部施工至±0.00,290日历天内非装配式楼栋全部达售(总楼层的1/3,包括地下室),422日历天内全部楼栋主体结构封顶,542日历天内落架完成,662日历天内全部楼栋施工电梯拆除完成,732日历天内完成室外道路工程、管网配套工程,并为景观绿化工程提供施工工作面,802日历天内完成景观及道路工程,892日历天内综合(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完成。水、电一户一表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节假日、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工期。

4、开标异常情况记录


/

5、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

7、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05154381424A


项目负责人:

林杰(闽135*****0498)


投标金额:

********5元(设计费报价:3806859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378854026元)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榕发-乌山郡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

/

145427.74

45042.1997

谢忱

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项目-门诊医技楼、感染楼、倒班宿舍、教学科研楼、报告厅、污水处理站、液氧站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福州

/

193162.35

149371.8863

张建银

龙翔小区(福州临空经济区安置房一期)

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

/

261220.32

92773.0881

林凤生


(2)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00154380851B(91350100MA349MRA93)


项目负责人:

马泓(闽135*****0559)


投标金额:

********1元(设计费报价:3806859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378290952元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

/

244492.09

148731.6052

黄光耀

榕发.翰林壹号

福州市滨海榕发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万沙村

/

362081.45

110763.3601

/

福州高新区葛岐群升安置房(旗山苑)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福州市高新区

/

175096.71

56684.25

程庆云


(3)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100154381029T


项目负责人:

冯国立(闽135*****1193)


投标金额:

********5元(设计费报价:3806859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377802956元)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建发领江花园

福州兆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

总建筑面积:165475.26㎡。其中20#、21#、22#、23#楼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62933.7255

陈溢煌

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三期A地块7#-14#

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

总建筑面积:101624.2㎡。其中7#、8#、9#、10#、11#、12#、13#、14#楼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42639.0934

傅少阳

金鸡新苑三期地块二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

/

总建筑面积:80522.95㎡。其中1#-3#、5#-8#楼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4739.0329

王森辉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0-07-02

2020-07-0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西凤路1号3楼


邮政编码:

350500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


邮政编码:

350001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


日期:

2020年07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预制构件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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