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购买24辆临时工作用车服务中标结果

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购买24辆临时工作用车服务中标结果



关于政府购买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购买24辆临时工作用车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购买24辆临时工作用车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4家服务商:深圳市顺翔通达发展有限公司、蒙恩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立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尊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4家服务商分别以折扣率进行竞价报价:

深圳市顺翔通达发展有限公司最后报价(折扣率)为0.998;

蒙恩控股有限公司最后报价(折扣率)为0.997;

深圳市新立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最后报价(折扣率)为0.980;

深圳市尊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最后报价(折扣率)为0.996;

根据采购程序,选取2家服务商提供服务,以低价者得的原则,中标服务商为蒙恩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顺翔通达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新立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尊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成交折扣率0.980和成交折扣率0.996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购买方标准和要求实施,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原甲子塘社区综合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0年 7月 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用车 临时 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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