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47-1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盛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水利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三系统一网站)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水利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三系统一网站)项目 | 软件运维服务 | 本次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运行维护项目,其中包含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及防汛指挥信息系统、长沙水利网和长沙市河长制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包括应用软件维护、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系统安装调试、系统升级或上新系统应配合试运行、培训,及系统半年免费保修维护等。 | 项 | 1 | 392800 | 合计金额小写: 392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号 | 备注 | 1 | 长沙市防汛指挥网络的维护 | 项 | 30000 | 1 | 30000 | 2 |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维护 | 项 | 15000 | 1 | 15000 | 3 | 山洪灾害信息共享系统升级与维护 | 项 | 12000 | 1 | 12000 | 4 | 视频监控子系统维护 | 项 | 20000 | 1 | 20000 | 5 | 三维展示子系统维护 | 项 | 15000 | 1 | 15000 | 6 | 办公管理子系统升级与维护 | 项 | 20000 | 1 | 20000 | 7 | 电子地图数据采集、更新 | 项 | 20000 | 1 | 20000 | 8 | 长沙市防汛抗旱实时工情信息的采集、整理、入库 | 项 | 20000 | 1 | 20000 | 9 | 通讯网关程序维护 | 项 | 18000 | 1 | 18000 | 10 | 长沙市防汛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 | 项 | 28000 | 1 | 28000 | 11 | 防汛值班 | 项 | 70000 | 1 | 70000 | 12 | 电脑、网络的日常维护 | 项 | 10000 | 1 | 10000 | 13 | 长沙市防汛网站的升级和维护 | 项 | 10000 | 1 | 10000 | 14 | 长沙市应急联动平台(水利部门端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项 | 13800 | 1 | 13800 | 15 | 长沙市智慧水务APP平台日常运行维护与升级管理 | 项 | 25000 | 1 | 25000 | 16 | 长沙水利网的升级和维护 | 项 | 20000 | 1 | 20000 | 17 | 长沙市河长制智能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项 | 15000 | 1 | 15000 | 18 | 防汛会商室大屏维护 | 项 | 31000 | 1 | 32200 | 合计 | 392800 | 技术服务收入共计:392800元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01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乙方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乙方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月进行支付,乙方应于月初提交上月工作报告,甲方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支付当月费用。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格林支行(长沙市盛唐科技有限公司:****************005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维护期为半年。 3.定期维护计划。 4.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5.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技术人员须相对固定,如需调整或临时抽调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注:至少派出两名工程师常驻现场(长沙市防汛办会议室),汛期24小时值班。 7.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8.维护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维护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9.乙方应按甲方指定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 考核办法:考核采用总分制,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及事件实时记录,甲方每月将总分情况通报乙方。乙方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由考核小组进行仲裁。乙方月考核总分100分。100-80分,不扣减费用;79-60分,扣减当月费用的10%;59-40分,扣减当月费用的30%;39-20分,扣减当月费用的50%;19-10分,扣减当月费用的70%,10分以下扣减当月费用的100%。 2. 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名称 | 要求说明 | 分值 | 扣分标准 | 1 | 服务态度 | 沟通表达清晰明确,举止端正,态度亲切得体,不允许赌气、或发生口角。 | 10 | 按2分制进级,好 10、较好 8、一般 6、较差 4、差:2;完全没有依照要求的计0分。 | 2 | 用户投诉 | 因问题解决不到位,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发生口角,响应时间过慢等原因被用户投诉的情况。 | 10 | 3 | 考勤管理 | 每天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请假需手续完整提前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主汛期期间未安排值班按旷工处理。 | 10 | 4 | 遵守单位制度 | 按照维护单位的相关纪律、规定、要求、制度进行工作。 | 10 | 5 | 服务单信息完整 | 按照服务单要求填写,不漏填、错填,该服务对象填写的部分不得代填。服务单内容填写符合逻辑、试剂情况。 | 10 | 6 | 定期工作报告 | 应月初提交上月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日常监测、巡检、运维、培训等。 | 10 | 7 | 工作失误 | 因维护技术人员原因导致系统数据丢失,系统无法使用,严重影响工作等情况。 | 10 | 8 | 数据备份 | 应做好备份,如程序文档,数据库数据等。应保证备份程序正常工作,及时监测备份计划,防止出现因磁盘空间不足或程序运行失败造成备份程序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 | 10 | 9 | 升级加固 | 系统及时做好安全加固,操作系统、Web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或其他应用程序的升级或安装补丁工作;系统升级完善后需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 | 10 | 10 | 日常监测及巡检 | 系统应建立日常监测及巡检机制,如用户发现系统不能正常访问的(非自身原因的除外),按发现>1次数计扣分值。 | 10 |
说明:考核内容共计10项,分为5个等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总分100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合同价款支付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7.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市政府二办公楼12楼 | 地址: | 高新开发区麓景路2号孵化、培训、后勤楼西向(创业楼)6楼Y606房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