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璟榕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投建筑有限公司、福建闽清一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至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榕发改审批【2019】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第一医院,代建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福州市财政与福州市第一医院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8">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12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69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配电房、连廊、住院楼门厅改造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医技区域深化设计、净化区深化设计、医疗气体、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含人防急救医院)、二次装修、智能停车系统、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场地土石方、充电桩工程及变配电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立体停车库深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家具、服务台、盆及附属柜体、橱柜工程、帘体轨道及床帘等)、妇科手术中心及日间手术室(包括医用不锈钢药品柜、器械柜、麻醉柜、不锈钢刷手池和污洗池、不锈钢记录台、观片灯及输液轨道等)、净化工程、人防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污水及污水处理站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净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医疗气体系统、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兼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IP网络电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辆引导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BA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病房呼叫系统、自助服务智能终端系统、医用呼叫对讲系统、智能排队叫号系统、视频示教系统、时钟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及智能化集成等)、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充电桩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海绵城市、立体车库、放射性场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区域内全部施工)、放射科及检验科等相关医技科室需配合院方要求设计施工到位、涉及原院区内部室外管网(包括不限于给排水、医气、电力、智能化、消防等)的衔接改造,市一医院原住院楼1层门厅与本次建筑连接部分的各专业改造工作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永久用电工程、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包含施工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BIM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应按照各专业图纸图审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工作,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

④实体模型要求:中标方需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尺寸制作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包含全院区)。以上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

⑤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⑥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⑦中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199.85万元,其中,设计费暂按:536.44万元,工程预备费按500万元计列

2.5.工期要求:总工期900日历天,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的工期,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

2.5.1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支护施工图;150日历天内完成整体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包含但不限于预制构件深化设计、配电房、二次精装、室外景观等);施工图图审后30日历天完成预算编制并报送业主审核;210日历天内完成各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标识系统)。

2.5.2施工工期要求: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支护工程;420个日历天内完成至地下室顶板;54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封顶;900个日历天内完成消防、人防验收及竣工验收,若遇验收政策调整,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

********7">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钢结构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本项目所在地。参与的钢结构构件厂商在《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一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3号)生产基地名单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或更多批次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钢结构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6 月2 日至 2020 年 6 月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号楼10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5.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 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6 月 29 日09 时 45分 00 秒,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前将确认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姓名章后送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号楼10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邮编:350005

电话:****-********

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号楼10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邮编:350000

电话:150*****380,传真:0591********

联系人:潘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号东部办公区

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

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003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的3.2.5条:投标人投标报价为(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第10.2条的第3点:投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工程预备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第三节:最高投标限价中不包括预备费。请问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是否含工程预备费500万元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8点,投标函修改。

2、问: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请明确暂定金额是否为工程预备费:5000000元。

答:暂定金额为0元,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4点。

3、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款业绩评分标准中要求业绩“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被邀请的投标单位中只有一两家符合,达到满分条件,有量身订做之嫌,应取消该加分条件!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7点。

4、问:招标文件第八章构件厂商情况表中的说明: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要求的构件厂商为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请问此处是否需要修改。

答:标文件第八章构件厂商情况表中的说明由“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5、问:投标函中的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是否需同时填写大写、小写金额。

答:不需要,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8点,投标函修改。

6、问:投标函附录中的合同条款号与约定内容未填写完整,能否提供内容填写完整的表格。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9点,投标函附录修改。

7、问:请问能否提供CAD版本的图纸,以便技术人员编制标书使用。

答:请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领取图纸。

8、问:专用合同条款11.5: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0元,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按照总工期延误来处罚。节点工期延误时,在进度支付中先予暂扣违约金,如承包人采取措施赶工,于后续节点、总工期未造成延误,在后续进度支付中予以返还;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按照总工期和节点工期并罚。违约金由发包人及代建单位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请明确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是否按照总工期延误来处罚;

答:节点工期延误且总工期也延误按照总工期和节点工期并罚。

9、问:专用合同条款11.5: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能否明确。

答:工期延误的赔偿最高限额为工程费用总造价的10%。

10、问:专用合同条款15.3.2:根据榕财建(2019)371号文规定,工程现场签证应随进度款同步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专用合同条款17.3.1.2: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在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请明确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月进度款按多少比例支付。

答:专用合同条款17.3.1.2施工进度款:“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承包人应于每个季度第一星期按季度报送一个季度计划完成工程量。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在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调整后合同造价的78%;完成项目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后付至调整后合同造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结算二审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后,金额经发包人审批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98%,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并且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免责。”修改为“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承包人应于每个季度第一星期按季度报送一个季度计划完成工程量。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在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再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多还少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市财政局批复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98%,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并且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免责。”

12、问:专用合同条款22.1.2 11)若承包人送往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审核率超过±15%,承包人向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支付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价的千分之六违约金。请问此处能否改为审核率超过±15%,承包人向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支付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价超出部分金额的千分之六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问:本项目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本项目所在地。请问:本项目是要求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还是仅为福州市区请明确!

答: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

14、问:本项目要求参与的钢结构构件厂商在《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第一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3号)生产基地名单中。请问:2020年5月15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72号),在此名单内的钢结构生产基地,是否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要求。

15、问:招标文件第233页四、技术服务要求: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电梯安装施工、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并含入投标总价中。请问:此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电梯安装施工、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是否是指在投标总价中含电梯的此项费用即可

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电梯安装施工、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并含入投标总价中。

16、问:招标文件第230页2.14吊顶:详见投标人样册-待定,中标后提供五种以上款式供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第234页6.技术培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承诺;7.保修售后服务7.4.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以上内容,是否均为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答: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17、问: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41项10.2投标报价(3)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工程预备费;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中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前后两者计算方法是否有误,请确认。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4点。

18、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本项目所在地,是否为福州市、福州市区、各县市,还是单指台江区

答: 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本项目所在地指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

19、因本项目为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证件彩色扫描件能否改为黑白复印件

答: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

20、资格文件,商务文件份数能否改为1正1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加分项资料放在商务文件中还是资格文件

答:应放于商务文件中并且按照评分标准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I货物技术要求关于电梯部份的内容是否为中标后提供

答:招标文件中已提供相应要求及内容。

23、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为副本

答: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正本的清晰扫描件。

24、一、投标函投标总报价是否为投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工程预备费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8点,投标函修改。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

1、招标公告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199.85万元,设计费暂按:536.44万元,工程预备费按500万元计列;

修改为: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19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47163.41万元,设计费暂按:536.44万元,工程预备费按500万元计列;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项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48199.85 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47163.41 万元,设计费 536.44 万元,工程预备费按500万元计列。

修改为: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19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47163.41万元,设计费暂按:536.44万元,工程预备费按500万元计列;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投标报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48199.85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47163.41 万元,设计费 536.44 万元。

修改为: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19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47163.41万元,设计费暂按:536.44万元,工程预备费按500万元计列;

4、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8%(含6%,不含8%),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工程预备费:(5000000)元,

设计费:(5364400) 元。

修改为: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6%~8%(含6%,不含8%),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 最高投标限价:(481998500)元。

暂定金额: (0) 元。

设计费:(5364400) 元。

4、若将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K代入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工程费用总价投标报价,与投标人填报的工程费用总价投标报价不一致,则取二者得数较小值作为实际工程费用总价投标报价。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1,条款号10,“10.5工程预备费:本项目工程预备费500万元,包含原有建筑地下基础拆除工程、其他固定式柜台、病床隔帘、浴帘及输液轨道、一楼大厅改造等项目。”修改为“10.5本项目工程预备费500万元,包含原有建筑地下基础拆除工程、其他固定式柜台、病床隔帘、浴帘及输液轨道、一楼大厅改造等项目,工程预备费须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6、专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3)“工程预备费:本项目工程预备费500万元,包含原有建筑地下基础拆除工程、其他固定式柜台、病床隔帘、浴帘及输液轨道、一楼大厅改造等项目。修改为“本项目工程预备费500万元,包含原有建筑地下基础拆除工程、其他固定式柜台、病床隔帘、浴帘及输液轨道、一楼大厅改造等项目,工程预备费须经发包人同意后使用。”

7、项号10,条款号2.2.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由“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修改为:

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8、投标函修正为:

一、投标函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一)

施工图设计费投标报价

536.44

/

(二)

工程费用总价投标报价=(第①、②项合计)×(1-K)

下列第①、②项合计

工程费用投标报价

下浮率K:%

工程费用限额

47163.41

/

工程预备费

500

/

(三)

投标总报价

上述第(一)、(二)项合计

2.工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预制率及装配率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3.我方承诺本招标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6)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7.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8.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我方及主体工程分包单位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投标函附录修改为: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 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4

设计质量标准

5

勘察质量标准

6

施工质量标准

7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8

分包

/

9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10%

10

预付款额度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签发付款凭证后日内

12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三、其他

1、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11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E****************003


本工程于

2020-06-29

第二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招标人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12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69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配电房、连廊、住院楼门厅改造等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K =6.49%

3、唱标记录


投标人序号投标人名称主体工程拟分包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号码投标保证金(元)投标报价(元)设计费(元)工程费用投标报价下浮率K: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
1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林南
闽135101105646
50000045330510053644006.02%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1 :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分包人1: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
设计信用分:/
施工信用分:90.15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设计信用分:83.5
施工信用分:/
2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王冰
闽135161617747
50000044544066553644007.67%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2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包人2:/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
设计信用分:92
施工信用分:94.11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设计信用分:/
施工信用分:/
3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冯国立
闽135181901193
50000045335279153644006.0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3: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3: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
设计信用分:/
施工信用分:87.32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设计信用分:86.5
施工信用分:/
4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王秀燕
闽135151514682
50000044963504553644006.79%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4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包人4: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
设计信用分:/
施工信用分:94.28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设计信用分:96
施工信用分:/
5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施城正
闽135111206895
50000045259017653644006.17%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5 :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5: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
设计信用分:/
施工信用分:96.39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设计信用分:97.5
施工信用分:/
6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承担任务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林毅
闽135171821078
50000044467805053644007.83%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6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6: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
设计信用分:/
施工信用分:94.65
√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施工
设计信用分:90.5
施工信用分:/
最高投标限价(元)481998500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承担设计任务企业季度信用情况:2020年份,第一季度,分值类别为房建 。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承担施工任务企业季度信用情况:2020年份,第一季度,分值类别为房建。

4、开标异常情况记录


5、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7、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0001581431832


项目负责人:

王秀燕


投标金额:

449635045.00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项目

编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合同信息

施工许可信息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备注

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总承包合同标注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发证日期

3501821712070102

滨海新城安置房一期(工程总承包)

福州市

110742.5455

曲晟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01821712070102-SX-002

2018.06.02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徐工

0591-38720983

在建

3501921807160101

滨海新城安置房三期(工程总承包)

福州市

100655.6165

元轩中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01921807160101-SX-002

2018.08.10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在建

3501821812280101

壶江泛月花园(滨海新城安置房四期)

福州市

94842.4496

程道芳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01821812280101-SX-001

2018-12-28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在建

3501911809290101

福州两园安置房二期(南港花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福州市

152762.15

林澍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01911809290101-SX-001

2020-04-02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在建























(2)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金额:

/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


(3)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金额:

/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0-06-30

2020-07-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邮政编码:

350000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号楼10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邮政编码:

350002

,联系电话:

150*****380


传真:

0591-********

,联系人:

潘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


日期:

2020-6-30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E****************003


本工程于

2020-06-29

第二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福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招标人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12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69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暖通、景观绿化、配电房、连廊、住院楼门厅改造等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

张雪飞、杨银星、林榕、任家星、郑国清、程子忠、黄坚贞、郝瑞明、陈雄才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K =6.49%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选择中标人
中标人组织机构代码:

913500001581431832


项目负责人:

王秀燕


1中标金额:

449635045.00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0-07-06

2020-07-16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邮政编码:

350005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1号楼10楼


邮政编码:

350000

,联系电话:

150*****380


传真:

0591-********

,联系人:

潘烜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


日期:

2020-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预制构件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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