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物业服务中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物业服务中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物业服务
一、项目内容、分包情况


分包名称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物业服务
技术参数1.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及车辆停放管理;2.公共区域保洁服务;3.导医服务 4.详见附件
采购要求1总体要求:投标人设立医院大楼物业管理处,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管理人员须按照行业要求持证上岗,政治可靠,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2制度建设要求:投标人需建立各类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事故防范方案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等。
3员工素质要求:各类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各类管理人员要言行规范,注重仪容仪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行为管理、技能培训。
4人员要求:根据工作需求,需设项目负责人、保洁人员、秩序维护员、车场秩序维护员、导医等。
5详见附件
合同条款投标人中标后(统称“中标人”)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4.项目的服务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
5.中标人、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月服务结束后,每月月底支付费用。
评分标准(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本次评审分为价格及服务和商务三个部分(共100分),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进行计算统计,按照评分标准给出相应的分值;服务部分根据投标企业的服务内容、方案、业绩、服务承诺等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标准给出相应的分值。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商务要求1.投标企业财务状况、信誉:投标企业经过审计的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企业近一年内纳税证明,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2.业绩,标准:根据投标企业近3年来同类项目的市场服务业绩等做出评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为准
3.服务承诺,标准:投标企业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企业服务社会诚信承诺,服务企业日常服务设备、工具、专业化程度,员工日常管理计划方案合理、完善,设定的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合理、完善
4.其他:投标企业具有各类权威机构颁发证书(包括获奖证书)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二、进场预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07日 17:00:00

三、采购单位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
采购联系人:常超
联系电话:





注:此预公告信息由采购人自行发布,所发布内容仅为拟采购参数、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现面向供应商征询意见建议,实际采购内容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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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医院 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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