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一期装饰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一期装饰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一期装饰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一、 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一期装饰工程(招标编号:JG2020-07-1285)项目,于2020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伍佰伍拾贰万贰仟伍佰零玖圆玖角玖分整(¥********.9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陆万肆仟柒佰叁拾壹圆整(¥********元)
第叁中标候选人: 华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万叁仟伍佰陆拾壹圆零角陆分整(¥********.06元)
公示期:自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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