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烟草公司烟用物资(捆扎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毕节市烟草公司烟用物资(捆扎带)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毕节市烟草公司烟用物资(捆扎带)采购项目

中标人名单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XE贵州诗涵文贸易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599130元
2********MA2CN4UF19温州铭赢商贸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661500元
3****************99浙江文泰印业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708750元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毕节市烟草公司烟用物资(捆扎带)采购项目
招 标 人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7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路花果园项目R-2区1栋(1)1单元31层8至12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诗涵文贸易有限公司
总分98.00
投标单价(元/条)(不含税)0.317
投标总价(元)(不含税)59913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温州铭赢商贸有限公司
总分92.80
投标单价(元/条)(不含税)0.350
投标总价(元)(不含税)6615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文泰印业有限公司
总分85.57
投标单价(元/条)(不含税)0.375
投标总价(元)(不含税)708750.00
公 示 期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0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监督部门贵州省烟草公司毕节市公司纪检监察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监督电话****-*******/****-*******
监督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南岭路与同心路交叉口西100米


标签: 捆扎带 烟用物资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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