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协商结果公告
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协商结果公告
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宣传部委托,就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现就本项目的协商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偃师政采单一(2020)0195号二、政府采购审批编号:偃政采2020【152】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项目概况: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宣传部采购融媒体平台建设所需设备及技术服务(详见采购文件)。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4、质量要求:合格。5、质保期:1年。6、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00元。四、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6日五、协商时间及地点:协商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9时30分协商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六、协商小组名单:杨保华(协商小组组长)、焦春梅、徐少波(采购人代表)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成交供应商:河南大象融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南、湖心岛路东博雅广场1号楼501室八、成交金额:*******.00元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公告期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各有关当事人对协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协商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十一、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偃师市委员会宣传部地 址:偃师市联系人: 李女士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恒生科技园A区5号楼521室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穆主任监管部门联系方式:****-********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7日
附件:[偃师政采单一(2020)0195号]偃师市融媒体中心设备采购项目.L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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