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星火司法所、龙门司法所、梁原司法所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

司法局星火司法所、龙门司法所、梁原司法所维修改造工程 中标结果

交易编号:GSYD-2020-053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冯灵娟联系电话15193339888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0-07-03 12: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0-07-06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灵台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龙门司法所、梁原司法维修改造工程001GSYD-2020-053工程-施工131885.7(元)

公告内容

灵台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龙门司法所、梁原司法

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龙门司法所、梁原司法维修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一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YD-2020-053

2.项目名称:灵台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龙门司法所、梁原司法维修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星火乡、龙门乡、梁原乡司法所。

建设规模:

(一)灵台县司法局星火司法所进行铲除涂料面、墙面喷刷涂料、木门油漆、墙面装饰板、吸塑字等其他维修工程。

(二)灵台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进行铲除涂料面、墙面喷刷涂料、木门油漆、墙面装饰板、吸塑字、外脚手架等其他维修工程。

(三)灵台县司法局梁原司法所进行铲除涂料面、墙面喷刷涂料、金属门油漆、墙面装饰板、吸塑字、防盗门安装、金属门窗拆除、原瓷砖面草酸清洗等其他维修工程。

4.工程概算总投资:131885.70元

其中:(1)灵台县司法局星火司法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总造价为:58553.20元,(其中:规费2701.1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823.99元)

(2)灵台县司法局龙门司法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总造价为:51223.22元,(其中:规费2387.4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658.22元)

(3)灵台县司法局梁原司法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控制总造价为:22109.28元,(其中:规费818.26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98.2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2020年07月11日至2020年07月31日,总工期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省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具体要求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并提供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5. 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3日12时至2020年07月06日12时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施工方案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7月06日12时00分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0年07月07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正版广联达软件版本)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台县司法

联 系 人:郭丹宏

电话:15193366930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联 系 人:冯灵娟

电话:15193339888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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