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福建莆田华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2]YFCG[GK]*******的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1进口**************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11-2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1国内130000130000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产品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经甲方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 应向甲方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满12个月后,无任何产品质量及相关技术问题、无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情形后,乙方提供完整的所需资料和书面申请,甲方于30个作日内退还质量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1年后结束。

10、违约责任

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鲤城区江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福建莆田华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鲤城区笋江路中段350号江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欣业西路 80 号 1 幢 221 室(笏石工业园区内)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蔡绍书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尤成菌
联系方法:139*****011
联系方法:158*****67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
账号:账号:140*****09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货物 仪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