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基于闽文化传播的涉外商务接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商学院基于闽文化传播的涉外商务接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商学院

乙方: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ZHTZB[GK]*******的福建商学院基于闽文化传播的涉外商务接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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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福建商学院基于闽文化传播的涉外商务接待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 国内239000239000中语智汇定制



合计:239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元整(¥23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校方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正常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项目相关采购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中标人确保所提供的软件以及配套设备全新、完好、无破损,且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 6.1.2 软件上线、安装调试完毕并稳定试运行一个月后组织验收。中标公司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应在项目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提交的应用软件产品成果及相关电子文档。验收前,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软件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含电子版),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硬件设施的补充采购)由中标人承担。 6.1.3 验收后采购人若对与货物有关的事项提出异议,在保质期内,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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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及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以转账方式支付100%的货物价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时,乙方缴纳中标总价的5%(即11950.00)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五年无质量问题后,乙方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在15天内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公司。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若预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则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培训服务要求 14.1.1 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中标人需提供全面、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并在合同签订后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14.1.2 中标人在质保服务期5年内,应提供至少1次的师资培训;同时安排1-2名对接技术人员,以确保软件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安装、维护等问题。 14.1.3 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派出具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应是中文,否则中标人提供相应的翻译。 14.1.4 培训费用计入总价。 14.2、售后服务承诺书 14.2.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提供五年质保期。 14.2.2项目建设期间及质保期均属于免费服务期,该期限内的所有售后服务包括软件维护、软件模块功能升级服务、相关培训服务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技术支持:中标人提供免费电话和网络支持。 (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1)电话或网络支持:接到故障申报后,1小时响应服务,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并解决故障,7*24小时提供电话和网络支持。客服电话:400-0592-528。 2)上门服务时效:若上述方式无法解决申报故障的,公司将在出故障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服务。若产品出现不可修复问题,中标人承诺免费进行产品的更换,这之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服务联络人: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保持联系,确保用户日常正常使用。 (4)在售后服务期内若发现软件平台安全漏洞,中标人予以处理或升级。 14.2.3质保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将继续提供免费的线上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如标书内未提及到的功能开发)或平台跨版本升级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 14.3、本软件使用期内,中标人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应用软件安全等保工作,并按照安全公司的要求进行整改,不得相互推诿影响采购人网络安全与等级保护工作。14.4、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的所有开发文档。本项目平台开发最终许可用户名为:福建商学院。中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系统(含平台)不依赖于任何第三方商业平台的支持和环境,中标人需将该系统(含平台)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全部源代码在交付项目时全部交给采购人,若使用过程中产生知识产权纠纷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4.4.1中标人须承诺且不限于以下保密条款要求:14.4.1.1中标人对本项目所产生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标人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委托顾问方或接受咨询方。14.4.1.2 中标人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14.4.1.3 中标人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制定规章制度,以确保本承诺书的履行。14.4.1.4 中标人若违反本承诺的约定,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4.4.1.5 保密期限:中标人需对本项目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在软件平台生命周期内一直保密,直至采购人同意或该业务资料、技术信息在同行业中已成为公开信息后方可解除保密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商学院乙方: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9号302单元之二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叶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林坤松
联系方法:180*****008
联系方法:137*****83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五缘湾支行
账号:
账号:5929 0613 3210 901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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