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河口生态修复后效评估中标结果

大凌河口生态修复后效评估中标结果


3.中标公告

盘锦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后效评估

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盘锦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后效评估

2、项目编号:LPGK********15

3、财政编码:PJZC********109

4、采购结果:

中标单位: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

金额(元)

01

中标公告

排名第一

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虎滩路47A

458,256.30

5、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李洪武、谭燕宏、詹中凯、帅梅

6、保证金退还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保证金。

7、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8、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D座

项目联系人:赵博

联系电话:187*****299

9、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项目联系人:肖江

联系电话:****-*******


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1

工程

-

1

458256.3000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工程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渤海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也是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渤海综合治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明确要求,加快解决渤海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对河口海湾、滨海湿地、岸线岸滩进行整治修复。根据《盘锦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盘锦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要求,对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监测与效果评估并将其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目标

根据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以及合理的评价标准,采用物理、化学、生态学等技术手段以及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监测和效果评估,评估修复项目是否达到了实施方案中相关指标要求,自然岸线恢复是否形成了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人工岸线修复是否完成工程的生态化建设和改造,是否实现了滨海湿地植被、海草床、海藻场等生态系统的恢复,是否有利于改善周边海洋生态环境,是否有助于周边海洋生物资源的恢复,作为修复项目的绩效评价、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内容

1、地形测量

项目涉及潮沟A、潮沟B、潮沟C、潮沟D,具体位置见附图,总疏通长度13760米,每50米布设一个断面,断面宽度约20米,共需布设约278个断面;需对总长为13760米的潮沟进行1:1000比例尺带状地形测量,对断面进行1:200比例尺测量。

测量两次,工程施工后测量一次,工程施工后半年测量一次。

目的:评估清淤工程量,自然回淤情况。

图1 潮沟A位置情况图

图2 潮沟B、C、D位置情况图

2、碱蓬生长情况监测

植被恢复(翅碱蓬)面积36公顷,通过航摄建模解析翅碱篷的动态生长状态,了解翅碱篷恢复面积的分布,生长情况及相关信息。

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每月测量一次,解析碱蓬生长情况。

目的:评估翅碱蓬的生长情况

图3 碱蓬生长情况监测范围

3、水动力环境

监测内容:潮位、流速、流向、悬浮泥沙、风速、风向等。

监测要求:在工程区附近布置1个验潮站;依据工程前水动力调查的站位布置,在修复区近岸海域相同位置布置3个水动力跟踪监测站位,监测的季节、大小潮时段、具体监测时间要与工程前调查基本一致。

监测频率:验潮时间4个月,海流观测在竣工后监测1次。

评估内容:结合潮流数值模型,评估潮沟疏通及开挖后修复区整体水动力条件恢复和改善情况。

图4 水动力环境调查站位情况

表1水动力环境调查站位情况表

站位? 纬度? 经度? 监测内容

1 40° 48" 27.111"? 121° 31" 41.441" 海流

2 40° 48" 27.836"? 121° 35" 8.171"? 海流

3 40° 46" 36.432"? 121° 33" 8.155"? 海流

4 40° 49" 10.770"? 121° 32" 40.255" 潮位

4、海水水质

监测目的: 根据滨海湿地修复项目实施前、后的海水水质调查资料,分析评估项目实施前后水质质量变化情况。

监测站位:10个

监测内容: pH、叶绿素α、透明度、盐度、化学需氧量、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

监测频率: 1次

图5 海水水质调查站位情况

表2海水水质调查站位情况表

站位? 纬度? 经度

1 40° 51" 12.218"? 121° 33" 41.397"

2 40° 50" 0.954" 121° 32" 35.929"

3 40° 50" 14.643"? 121° 33" 16.630"

4 40° 49" 59.626"? 121° 33" 46.045"

5 40° 49" 14.724"? 121° 32" 9.844"

6 40° 49" 19.237"? 121° 33" 17.406"

7 40° 49" 25.382"? 121° 34" 22.625"

8 40° 48" 19.102"? 121° 31" 34.137"

9 40° 48" 16.104"? 121° 33" 9.868"

10? 40° 48" 24.923"? 121° 34" 57.195"

5、海洋沉积物

监测目的:根据滨海湿地修复项目实施前、后的沉积物调查资料,分析评估项目实施前后沉积物质量变化情况。

监测站位: 6个

监测内容: 粒度、有机碳、硫化物

监测频率: 1次

图6 海洋沉积物调查站位情况

表3 海洋沉积物调查站位情况表

站位? 纬度? 经度

1 40° 51" 14.531"? 121° 33" 30.604"

2 40° 51" 20.104"? 121° 33" 58.677"

3 40° 50" 41.626"? 121° 33" 04.552"

4 40° 49" 57.056"? 121° 32" 31.520"

5 40° 50" 3.808" 121° 33" 03.039"

6 40° 49" 57.013"? 121° 33" 42.590"

6、生物生态

监测目的: 根据修复前、后的生物生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潮间带生物、高滩植被等变化情况,对堤身植被和堤后缓冲带植被开展连续监测,评估项目实施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结构和功能提升效果。

监测站位: 6个

监测内容: 浮游植物群落、浮游动物(含鱼卵仔鱼)群落、大型底栖生物群落、潮间带生物群落、堤前、堤身和堤后植被面积和成活率、湿地植被种类、面积、大型底栖生物群落

监测频率: 1次

图7 生物生态调查站位情况

表4 生物生态调查站位情况表

站位? 纬度? 经度

1 40° 51" 17.684"? 121° 33" 40.063"

2 40° 50" 33.776"? 121° 32" 59.494"

3 40° 49" 58.209"? 121° 32" 29.139"

4 40° 50" 2.878" 121° 33" 28.278"

5 40° 49" 11.417"? 121° 32" 16.954"

6 40° 49" 14.566"? 121° 33" 46.956"

7、湿地植被

监测目的: 根据修复前、后的湿地植被监测结果,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潮间带生物、高滩植被等变化情况和沙蚕的增殖状况,对堤身植被和堤后缓冲带植被开展连续监测,评估项目实施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结构和功能提升效果。

(一)植被

调查区域:黑嘴鸥栖息地生境维护I区和自然滩面主潮沟疏通区。

监测站位: 8个(黑嘴鸥栖息地生境维护I区23公顷,分布3个区域,每个区域布设2个站位;自然滩面主潮沟疏通区13公顷,布设2个站位)

监测内容:分布面积 、密度、株高、周边功能区及开发等人类活动

监测频率: 1次

图8 湿地植被监测站位情况

表5 湿地植被监测站位情况表

站位? 纬度? 经度

1 40° 51" 15.011"? 121° 33" 27.934"

2 40° 51" 14.688"? 121° 33" 34.649"

3 40° 51" 14.687"? 121° 33" 49.112"

4 40° 51" 10.481"? 121° 33" 59.252"

5 40° 51" 6.442" 121° 33" 53.716"

6 40° 50" 44.270"? 121° 33" 05.514"

7 40° 50" 37.650"? 121° 32" 59.104"

8 40° 50" 37.650"? 121° 33" 06.042"

(二)沙蚕

调查区域:自然滩面主潮沟疏通区北部区域40公顷

监测站位: 10个(均匀布设)

监测内容:分布面积 、增殖密度

监测频率: 1次

图9 沙蚕监测站位情况

表6 沙蚕监测站位情况表

站位? 纬度? 经度

1 40° 50" 10.787"? 121° 32" 58.017"

2 40° 50" 12.884"? 121° 33" 05.996"

3 40° 50" 04.852"? 121° 32" 58.358"

4 40° 50" 04.415"? 121° 33" 07.021"

5 40° 49" 57.613"? 121° 32" 57.887"

6 40° 49" 57.821"? 121° 33" 06.542"

7 40° 50" 04.457"? 121° 32" 49.788"

8 40° 49" 49.573"? 121° 33" 00.474"

四、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区划、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次修正),2017年11月5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1月;

4.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17年3月;

5.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海洋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4月修订;

6.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7〕18号);

7. 《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8. 《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修正版),2018年7月18日;

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1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11.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

1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渤海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616号;

13. 《财政部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861号;

14.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号;

15. 《辽宁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年);

16. 《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17. 《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2015年);

(二) 技术标准和规范

1. GB 17378.1 海洋监测规范 第1部分:总则

2. GB 17378.2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3.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4. GB 17378.4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5.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6. GB 17378.7 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生态污染调查和生物监测

7. GB/T 12763.1 海洋调查规范 第1部分:总则

8. GB/T 12763.2 海洋调查规范 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9. GB/T 12763.4 海洋调查规范 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10. 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 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11. GB/T 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 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12. GB/T 12763.9 海洋调查规范 第9部分:海洋生态调查

13. GB/T 12763.10 海洋调查规范 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调查

14.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15. GB/T 1750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16. HY/T 255 海滩养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17. 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8. 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9. HY/T 147.7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

20. HY/T 080 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21. HY/T 083 海草床生态监测技术规范

22.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23. 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

24. SC/T 9403 海洋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25. 国海规范〔2017〕13号《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26. 全国海岸线修测技术规程

五、预期成果及要求

(一)预期成果及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服务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二)成果要求

依据《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监管监测和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结合本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内容,评估工程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评价修复方案的合理性,并为后续维持生态修复效果提供相关建议。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海洋测绘专业甲级资质、具备CMA检验检测资质(中国计量认证)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为CMA检验检测资质单位,

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册入库联系电话:****-*******

保证金联系电话:****-*******

评审科联系电话:****-*******

信息科联系电话:****-*******

合同科联系电话:****-*******

一、项目背景

完全响应。根据《盘锦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盘锦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要求,对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监测与效果评估并将其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目标

完全响应。采用科学合理手段评估项目是否达到实施方案中相关指标要求。

三、工作内容

完全响应。

1、地形测量:测量两次,工程施工后测量一次,工程施工后半年测量一次。评估清淤工程量,自然回淤情况。

2、碱蓬监测:每个月一次通过航拍建模模拟碱蓬生长动态,评估碱蓬的生长情况。

3、水动力监测:根据招标文件布设站位,对潮位、流速、流向、悬浮泥沙、风速、风向等监测,建立数值模型,评估潮沟疏通及开挖后修复区整体水动力条件恢复和改善情况。

4、海水水质:根据招标文件布设10个站位,进行pH、叶绿素α、透明度、盐度、化学需氧量、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评价海水水质。

5、海洋沉积物:通过粒度、有机碳、硫化物的监测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沉积物质量变化。

6、生物生态:根据修复前、后的生物生态监测结果,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潮间带生物、高滩植被等变化情况,对堤身植被和堤后缓冲带植被开展连续监测,评估项目实施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结构和功能提升效果。

7、湿地植被: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潮间带生物、高滩植被等变化情况和沙蚕的增殖状况,对堤身植被和堤后缓冲带植被开展连续监测,评估项目实施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水平、结构和功能提升效果。

四、评估依据

完全响应,按照评估要求中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划、规范等进行评估。

五、成果提交

完全响应,合同签订之日起200日提交评价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服务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评价修复方案的合理性,并为后续维持生态修复效果提供相关建议。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完全响应,具备海洋测绘专业甲级资质及CMA检验检测资质;

满足于联合体相关要求。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0年07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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