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材中标结果

医院食材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乙方: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FJGC[GK]*******的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食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A150107 畜禽肉猪牛鸡鸭类(含冻品)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1****************国内详见投标文件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陆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

4.2交付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4.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缴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责任按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所需食材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包括采购、运输、售 后服务等。2、标的及预算金额(3000万元)合同包采购标的预算总额(万元)供货范围1-1猪牛鸡鸭类(含冻品)1400详见附表:各类食材品名清单2-1水产类(含冻品)2003-1副食品类3004-1大米、食用油类4005-1蔬菜类700说明:(1)本项目总共5个合同包,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3)供货期限:合同供货期限为2年。(4)供货价格的确定4.1 价格要求:含生产、人工、运输、二次运输、保险、保管、税收等一切费用。4.2 供应价格的计算4.2.1 供应价格=市调价格×投标折扣4.2.2 投标折扣(%)=投标报价÷预算总额*100投标折扣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写明所投合同包投标折扣。各合同包折扣报价标准:合同包1(猪牛鸡鸭类)折扣≤92%合同包2(水产类)折扣≤92%合同包3(副食品类)折扣≤92%合同包4(大米、食用油类)折扣≤90%合同包5(蔬菜类)折扣≤85%(例如:合同包一投标报价:1288万元,预算总额为:1400万元,根据公式可计算出投标折扣为9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违背上述标准,则无效投标处理。4.2.3 市调价格的确定的标准以新华都、大润发、沃尔玛、永辉等超市市调当日销售的同种商品实时货架的价格(标签价)为实时市场参照价格,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至各超市,中标人负责购买各超市同种市调产品并提供超市销售小票,以收银小票上体现的原价作为市调参照价格。原则上,每种商品以各家超市的市调最低价格作为该种商品的市调价格。预包装商品的特价、促销价不作为定价依据。4.2.4以上途径均无的商品,则按市场价作为市调价格。4.3 供货价格周期的确定(1)原则上供货价格每个月确定一次。第一周期供货价格的确定应当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之后每个周期供货价格的调整应提前10天完成。(2)每周期供货价格的确定是合同执行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中标人提供的价格依据(收银小票等)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必须积极参与,认真履行监督、把关的职责。每周期供货价格的调整成果必须汇总后送采购人审计室最终审核后方可履行。价格调整的成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审计及财务付款的依据。(3)价格确定周期内,如遇价格超过20%的波动等情况,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重新调整价格,包括缩短价格调整周期或部分商品价格调整。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合同包1:猪牛鸡鸭类(含冻品)(1)鲜肉 1.1产品应符合GB2707-2005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鲜猪肉,采购人以半边猪验收[半边猪即为去除猪头、内脏、猪脚、前后腿肉及各类骨头的半边猪肉。瘦肉率不得低于40%。若采购人要求去皮加工,则猪皮不得超过猪肉(含猪皮)重量的10%]。1.2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全新可切割半边猪大块肉切肉机两台,在合同期内负责免费保修,以满足采购人切割需要,合同到期后退还中标人(退还时非人为损坏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3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1.4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1.5产品非病死禽畜肉;1.6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1.7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应提供送货当天的检验、检疫证明。禽类应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猪肉应为定点屠宰、经检疫合格、加盖检疫章;1.8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2)冻品2.1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2.2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2.3产品剩余保质期应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一半以上;2.4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2.5产品应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2.6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2.7冻品含冰率允许在8%以内(其中冻禽、畜品为6%之内),超过范围的予以扣除。2.8采购人未要求加工的产品,应有外包装,外包装应标注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出厂日期、保质期等。(二)合同包2:水产类(含冻品)1.1供货时的货物规格、产地应符合采购人要求。1.2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1.3鱼类眼球饱满突出,角膜透明清亮,有弹性。鱼类鳃丝清晰呈鲜红色,粘液透明,具有海水鱼的咸腥味或淡水鱼的土腥味,无异臭味。腹部正常、不膨胀。体型完整无缺。肉质结实不寓刺。1.4鲜活、冰鲜河海鲜水产品,须到货保持新鲜。冷冻产品保质期距临保应至少3个月以上。1.5中标人供应采购人所有的相关水产品、冰鲜类应遵守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对于食品流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供货单位的规章制度,国家检验检疫的要求,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各种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1.6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货供应,不得擅自更改物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等,积极配合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三)合同包3:副食品1.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1.2产品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要干;1.3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出厂日期、保质期(剩余保质期应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一半以上)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1.4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5蛋类产品,应提供检验检疫证;1.6调味品(辣椒干、五香、桂皮、桂叶等干货类调味品除外)应有品 牌,有规范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四)合同包4:大米、食用油(1)大米1.1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大米应为符合国标的一级晚籼米,应符合GB 1354-2009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1.2中标人提供的大米不得为陈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无粘性等质量问题,主要指标为:大米中的水份不超过14.5%;大米中的不完善颗粒不超过3%;大米中的杂质不超过0.25%;大米中的黄粒米不超过1%;大米中的大碎米(直径2毫米以上的碎米)不超过15%,小碎米不超过1%;大米的色泽、气味和口味应正常。(2)食用油2.1一级食用大豆油、一级调和油产品均应符合GB1535-2003大豆油、GB2716 (SB/T10292-1998)调和油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2.2调和油主要指标:透明度要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水份及挥发物不超过0.1%;不溶性杂质不超过0.05%。2.3大豆油主要指标:透明度要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水份及挥发物不超过0.05%;不溶性杂质不超过0.05%。(3)大米、食用油应有品 牌、有规范包装,产品标签应明确标明产品名 称、生产厂家、保质期(剩余保质期应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一半以上)、重量、加工工艺、原料产地、原料是否为转基因等国家标准要求标识的内容;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贮存的要求, 严防污染。包装规格不得高于大米50斤/袋,食用油10升/瓶,每件且应为一次性包装物。(五)合同包5:蔬菜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蔬菜应当是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相应的农残检测报告。(1)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2)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茄子紫色,其浅色部分不能超过每根茄子长的五分之一;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3)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苦瓜应去籽,丝瓜和葫芦瓜应去皮,冬瓜应去皮去籽(去皮后肉质不留硬皮),芋头和土豆应去皮并去除表面不能食用部分。各类瓜、果、菜的菜头等不可食用部分应去除干净,不能混杂。(4)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5)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六)服务要求:1.1整体要求:1.1.1人员、分工配置方案: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配置的人员、分工情况。需提供具体方案。1.1.2车辆配置方案: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车辆方案及相关服务承诺情况。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温度的环境中。需提供具体方案等。1.1.3管理制度:投标人承诺的管理制度情况(包括为维护采购人监管安全所制定的制度和要求),需提供具体制度内容。1.1.4投标供 应商设有专门配送部门的,提供配送流程图及负责人资料,需提供具体方案。1.1.5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情况,包括货物“一品一码”追溯凭证,需提供具体方案。1.1.6配送方案: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需提供具体方案。1.1.7应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等情况下供应物资应急预备方案,需提供具体方案。1.1.8投标供 应商须承诺在经营期内提供的产品价格不超过定价超市同期同类商品零售价格,需提供承诺书。1.1.9提供售 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供 应商须承诺对采购人临时要求供应的产品,有能力在三个小时内送至采购人食堂。1.1.10承诺能提供货物进货台账:(1)验收记录应该包含进货日期、品名、生产批号、保质期、规格与数量、供货商及联系方式、验收的项目、验收的结论、验收人等信息。(2)出入库台账应包含出、入库日期、品名、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位、出入库数量、结存数量、供 应商、收(发)货人、验收人等信息。(3)有关的货物合格证明文件生产商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 销商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验报告,当批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如果是生鲜肉类,应有检验检疫报告;如果是大卖场或者超市自己购买的,应有发票或者小票。1.1.11 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1.2 货物质量标准总体质量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标物必须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2)货物在保质期内出现的非采购人为原因所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附表:各类食材品名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序号畜禽肉品名蔬菜品名其他农副食品品名谷物细粉品名1保鲜猪心白萝卜八角鲁花食用植物调和油2猪舌海鲜菇黄宝白醋金龙鱼玉米油3连肝肉包菜白玉兰白糖南方晚米(一级籼米)4肉筋本地黄瓜白豆蔻盘锦大米蟹田米(珍珠米)5三层肉菠菜冰糖马霸油粘米(一级籼米)6瘦肉春菜蛋糕粉南方晚米(一级籼米)7蹄包大白菜草果洪家鸡油粘香米8蹄筋大葱粤师傅叉烧酱原滋原味稻花香米9蹄尖大蒜/蒜苗宝记陈醋盘锦大米(蟹田米)10蹄节红心地瓜陈皮洪家小乔米11一级尾口冬瓜虫草花洪家小露米12条肉豆芽大茂酱油玉粳香米(蟹田米)13猪大肠荷兰豆杭江脆瓜鲁花食用植物调和油14鲜耳片红辣椒当归鲁花一级压榨花生油15小肠红苋菜党参金龙鱼玉米油16肉皮葫芦瓜地瓜粉金龙鱼一级压榨花生油17排骨头胡萝卜丁香金龙鱼茶籽油18猪肚花菜/散花恒丰和豆瓣酱金龙鱼稻米油19猪颈肉秀珍菇香泰佳普宁豆酱东北红谷小米20猪头皮黄瓜/青瓜洋洋剁椒酱21猪尾芥兰心腐竹22猪蹄节金针根咸蛋23猪肚尖金针菇干泡椒24黑椒肉扒韭菜干香菇25肉粿韭黄干茶树菇26鹅肉空心菜甘草27鸡翅苦瓜枸杞28鸡脯肉蘑菇桂皮29鸡排木耳丝高粱酒30鸡中翅老南瓜瓜子仁31健美鸭西兰花师傅蚝油32去头尾鸭茄子家乐黑椒酱33三黄鸡青尖椒/尖椒红豆沙34鲜鸡青椒红枣35乌鸡菠萝去皮大胡椒粉36兔子马蹄去皮国花雕酒37鸭血玉米去皮红糖38鲜鸭心山药花椒39鸭健上海青满堂祥花生酱40鸭脯肉生菜花生米41鲜鸭健四季豆黄豆42鲜鸡蛋茭白笋金兰酱油膏43本地土鸡蒜苔肉松44小鸡腿甜豆黄飞红脆椒45大鸡爪土豆太太乐鸡精46半鸭莴笋家乐牌鹰栗粉47烟鸭胸西红柿酵母48正番鸭西芹菜味极鲜49蛋卷鲜香菇干金针50蛋肠小白菜辣椒粉51卤肉肠小葱辣椒油52排条小香菜/芫茜连胶粉53培根杏鲍菇粤师傅辣鲜露54熟牛肠洋葱莲子55生牛肚油菜绍江料酒56肥牛玉米笋味麟卤料包57牛骨地瓜叶萧山萝卜干58牛腱肉芥菜萝卜条59鲜牛肉紫甘蓝麻油60牛舌芹菜馒头专用粉61纯牛筋肉角瓜永定梅菜干62牛仔骨芦笋密红豆63长豆Q3梅菜笋丝64剑菜面粉65草菇米粉66葫芦瓜咸亨南乳汁67黑木耳排骨酱68包心芥菜满堂祥花生酱69彩椒皮蛋70满堂祥沙茶油71山奈72生粉73王守义十三香74儿童肉松75佳辉沙司76手工面线77凤球唛酸梅酱78蒜丁79祥蒜蓉酱80笋干81味精82乌冬面83小黄米84五香皮85咸蛋86大香炸粉87盐88小黑脆瓜89泰盛兴鱼露90四川榨菜91塔塔粉92干辣椒93黑芝麻94片面95油面96粿条97阳春面98紫菜99泡咸笋100蒜肉101姜母102泡海带丝103泡海带结104泡黑木耳105金针根106石橄榄107虎尾轮108豆腐109泡木耳丝110泡草笋111猪血112泡咸菜113黑猪肉丸114去皮鸟蛋115千叶豆腐116青豆粒117玉米粒118信华叉烧包119信华东坡肉120信华台式肉包121梅菜扣肉包122浦阳肉松123浦阳儿童肉松124百宏黑猪肉礼盒125核桃包126白木耳炖品127五谷杂粮128花园有机牧场奶129花园利乐学生奶130花园利乐纯牛奶131特仑苏纯牛奶132纯甄原味酸奶133有机纯牛奶134蒙牛纯牛奶135伊利纯牛奶136真果粒137奶特牛奶138纯甄蓝莓139纯甄草莓140日本豆腐141薯条142五香143香芋条144虾仁干 序号水产品名序号水产品名序号水产品名1八爪鱼16黄翅鱼31小鱼干2巴浪鱼17活金昌鱼32鱼尾3一级白带鱼18活虾33青皮鱼4保鲜虾19鲷鱼片34鱿鱼头5草鱼20小白蛤35扇贝肉6翅鱼21肉鱼367翅棕鱼22春只鱼378淡水鲳鱼23沙白389丁香鱼24太阳鱼3910非洲鱼25溪蛤肉4011海蛎26溪蛤4112干贝27虾皮4213海蜇头28鲜虾仁4314海鲈鱼29小目鱼4415大花蛤30小卷45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2、交付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 合同前,合同包中 标人须向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指定账户 以中标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包:21、交付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2、交付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 合同前,合同包中 标人须向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指定账户 以中标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包:31、交付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2、交付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 合同前,合同包中 标人须向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指定账户 以中标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包:41、交付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2、交付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 合同前,合同包中 标人须向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指定账户 以中标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包:51、交付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 2、交付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签订 合同前,合同包中 标人须向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指定账户 以中标合同金额*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8、交货及验收8.1 交货时间:除另有约定外,大米、食用油应于每天14:30,其他应于每天上午8:00以前将约定的货物送至采购人各食堂门口。8.2 交货地点:采购人食堂(漳州市医院、龙文院区)。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准时运到交货地点。8.3 验收:货物验收与交货同步,采购人指派人员对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准。9、结算及付款方式9.1 结算时间: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应在次月15日前做好对账结算工作。9.2 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并经审签完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转账支付中标人货款。10、履约保证金10.1 为确保诚信,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各合同包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1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中标供 应商违约,招标人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10.3 违约责任按双方签订合同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11、违约责任11.1 中标人应在经营许可范围内经营,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1.2 中标人擅自停止供货的,每次中标人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2倍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11.3 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货物以次充好、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退货并责令中标人更换合格货物,同时中标人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0.5倍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11.4中标人更换的货物仍以次充好、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中标人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1倍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并计入“合同解除条件”约定中的违约1次,若中标人无法更换的,视为停止供货,按擅自停止供货条款处罚。11.5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除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所需产品,价格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11.6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货物采购人可随时向权威部门送检,每季度送检一次,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随货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经查证系虚假的,视为违约,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11.7采购人相关部门将加强供应价格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参照价及供应价,中标人虚报或乱报参照价,使参照价明显高于约定参照标准单价的,中标人应按定价周期内该商品超出部分金额五倍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结算价格高出部分予以扣除。11.8(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定周期供货价格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中标人供货结算价格高于双方确定的价格,应按定价周期内该商品超出部分金额10倍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且结算价格高出部分予以扣除。同时,视为违约,计入“合同解除条件”约定中的违约1次。11.9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定价周期内增加商品品种,需市调确认价格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可提出申请并协商,经采购人会议研究后确定。11.10中标人违反承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30000元(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在幅度内确定)。11.11 中标人应支付的违约金,采购人可从中标人货款中直接扣除。12、合同解除条件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有下列第(3)、情形的,采购人同时还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赔偿损失;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1、中标人多次(五次以上,含本数)违约;2、中标人多次(五次以上,含本数)逾期供货;3、因中标人所经营食品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采购人的违约责任、相关的行政处罚责任等]);4、中标人转让、转包、分包产品供应的;5、对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的,中标人需承担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所带来的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单方解除合同;6、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停止供货,经向采购人物资采购部门说明理由不予采信的。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 2.1、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折扣率90%,付款周期为月结(一个月结款一次)。

甲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乙方: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住所:漳州市胜利西路新玑广场一、二层商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志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邹燕妹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9*****70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分行
账号:账号:136*****04000275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8日

标签: 货物 食材 医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