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服务类服务类中标结果

陈服务类服务类中标结果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展陈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00]ZZSCGZX[GK]*******-1作者: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0-07-08 18:29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南京亚太嘉园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GK]*******-1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展陈服务类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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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60299 其他会展服务其他会展服务********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陆拾伍万捌仟陆佰陆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10月1日达到开馆条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筑规模及招标范围:整栋建筑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地下一层(停车场)、地上一二层(布展及办公),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246㎡,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565㎡,地上二层建筑面积5881㎡。 本次招标实施内容为“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展陈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创意策展、布展文案编制、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详细报价、设备采购(含二层到主模型看台自动扶梯)、模型制作、多媒体影片制作、需优化提升内容的拆除及清理、二装及展陈施工等直至满足交付甲方使用的一揽子服务项目,项目最终服务数量及价格以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施工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及甲方书面认可 的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含消防)验收。主模型厅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模型验收以达到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模型小样标准作为验收依据。模型及艺术品设计制作、展陈布展内容及设计、多媒体及数字内容制作以甲方书面确认为验收依据。乙方提交、甲方书面批复的布展深化设计方案的效果图作为展示馆展示效果的验收依据。 展区及展品通用技术设备的“品牌、技术参数及质量档次“以不低于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技术参数及质量档次” 的要求,二者标准不一时,取高不取低作为验收依据,展区及展品通用技术设备的数量按甲方书面批复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的数量作为验收依据(数量不低于乙方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十“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展陈服务项目估算汇总表”的要求)。因项目质量的问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负责完善直至获得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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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25签订合同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作为备料款。
215现场展墙基层制作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
315多媒体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
425项目完成、试运行一个月后,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515项目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并结算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65质保金为结算价的5%,质保金在两年保修年限结束后返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为合同签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是转账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账户(开户行:漳州市建行营业部,账号:****************2195);履约保证金期限:到项目验收合格为止。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之日即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甲方交付使用,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若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30个日历天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于赔偿。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项目不可正常运作上遭受的损失,甲方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仲裁裁决等文书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支付,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于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交付时间可以变更。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适合本合同第10条违约责任条款。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因本项目是在原漳州市规划展示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施工的项目,原规划展示馆已实施部份基础二装及展陈服务项目。甲方提供的原漳州规划展示馆竣工材料均为原业主提供,甲方未对工程量进行核定,乙方需自行核对工程量和质量;后续施工如发现不一致由乙方自行负责。 14.2 布展大纲和布展文案编写要求:(1)在甲方收集整理的资料、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基础上,根据布展需求作进一步补充收集及整理提炼,收集表现布展内容的实物,可能产生的购买图片、实物的费用已计入本合同报价。(2)对所收集资料整理提炼后,完成布展文案的编写。(3)完成全馆所有多媒体影片(含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模型影片、3D影院影片、数字沙盘影片等)脚本编制、动画创意、软件编制等。(4)全馆的模型方案含范围、比例、表现手段等需经甲方审核、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5)所有最终展览的布展内容资料、布展文案、影片解说词文稿、动画创意、布展版面内容及设计、主题形象墙设计等需经甲方审核、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 14.3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14.3.1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1)一二层布展空间: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四: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布展设计概念方案(下简称“概念方案“) 进行深化设计,含装饰艺术、多媒体、实体模型、艺术装置等陈列布展设计方案,达到深化设计要求。(2)地下一层人防、停车库及储藏空间:在原主体建筑施工图的基础上,增设标识系统、监控系统和道闸系统设计(道闸系统须考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入管理)。 14.3.2创意策展:根据布展大纲要求,针对布展总体策划、展区效果、展项分布、展项内容、展项效果、交通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段、多媒体运用、创新技术、智能化系统集成等,提出创新创意方案。 14.3.3深化方案设计:根据甲方对方案的深化及完善要求,对策展方案进行深化、完善,直至通过甲方批准。包括但不限于:14.3.3.1建筑装饰设计:改造区域内建筑装饰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含与原主体建筑已实施的消防设施、空调系统、安防监控、供电设施等的衔接处理等。(2)北入口区:优化入口大门尺寸和材质,考虑展馆馆名、馆标设置的位置及建筑外立面的艺术设计,并考虑安检入口及设备的布置。(3)北入口序厅:优化展厅地面、四周吊顶、主柱体外饰面。(4)主形象墙:以“水仙花的传说”为故事主线进行创作。彰显漳州特色、内容合理有序、构图优美、形式完整,方案详细、用料考究。(5)贵宾接待室:贵宾接待厅应满足接待9-10人需求,入口位置按概念方案进行设计,内饰需重新设计。(6)历史文化展区:建议拆除原展厅古街、牌坊。优化土楼外观,优化提升展厅设计。(7)红色记忆馆:需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及游线;与城市馆既有衔接又便于独立管理。 (8)南入口门厅:按照概念方案的布局进行重新改造设计,现场吊顶、木柱须拆除,更新制作。(9)一楼自动扶梯下休息售卖区:拆除原建的木构设施,重新设计。(10)二楼与室外露台互通门洞:优化二楼与外界露台互通门洞尺寸。(11)办公区:按概念方案的平面布局进行设计,装修简洁实用,并增设独立的多联机冷暖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电话布线、内外网络布线(六类线,机房设在二层,两台二层48口千兆交换机二层千兆交换机带光口)和会议室多媒体设备,会议室预留有线电视接口,同时优化建筑外立面(须开窗)。(12)咨询接待区:电话布线、内外网络布线(六类线,机房设在二层)。(13)机房:设在二楼,机房必须满足二级或以上等级保护要求。(14)艺术效果:所有展厅艺术效果,含灯箱、展面、灯光、吊顶等均须整体提升。(15)对原展馆设备的利用:原城市规划展示馆已施工的控制系统及设备(含1-3层范围内)等,若涉及改造或展项调整,能满足使用需求的均须在城市展示馆范围内加以利用。 (16)游客临时行李寄存柜:为更好的服务于游客,在展馆入口处适合位置,配置游客临时行李寄存柜。(17)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人防、停车库及储藏间,需增设标识系统、监控系统和道闸系统。道闸系统须考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出入管理。(18)提供多媒体软硬件设计,内容构想及维护方案。同时,增加对新技术、新手段及新材料运用的分析。(19)导视系统,以及展馆全套VI设计。(20)室外馆名、LOGO、展厅等场馆标志标识的设计,夜景灯光渲染。(21)展馆家具、遮光系统及窗帘。(22)3D影院、主模型厅、数字沙盘等重要展项的设备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23)硬件设备、软件、模型制作、影像制作、系统等数量不低于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十“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展陈服务项目估算汇总表”的要求。其中硬件设备: 3D影院的投影机不少于5台,短焦镜头不少于5台,投影幕不少于66平米,图形工作站不少于1台,音响系统不少于1套,22寸触摸一体机不少于1台;总规模型大沙盘的墙幕P4LED屏不少于280平米,地幕P4LED屏不少于140平米,视频处理器不少于2台,图形工作站不少于2台,舞台灯光不少于1套,音响系统不少于1套;数字沙盘:投影机不少于9台,短焦镜头不少于6台,图形工作站不少于2台,音响系统不少于1套;其他展项硬件的55寸拼接屏不少于42台、投影机不少于15台、短焦镜头不少于15套、22~32寸触摸一体机不少于12台、46~65寸触摸一体机不少于6台、音响系统不少于16套、服务器不少于20台;软件:3D影院的融合系统不少于5套,信息发布系统不少于2套,远程控制系统不少于1套,同步控制播放系统不少于2套;总规模型大沙盘的舞台灯光系统不少于1套,模型灯光控制系统不少于1套,控制程序不少于1套,信息发布系统不少于2套,远程控制系统不少于1套,同步控制播放系统不少于1套;数字沙盘的融合系统不少于9套,数字沙盘互动制作不少于1套,数字沙盘3DGIS及规划互动展示系统不少于1套,远程控制系统不少于1套,同步控制播放系统不少于1套,信息发布系统不少于2套;其他展项软件的融合系统不少于15套,信息发布系统不少于21套,远程控制系统不少于12套,同步控制播放系统不少于3套,灯光联动系统不少于1套,幻影成像系统不少于1套,滑轨系统不少于1套,控制程序不少于10套,VR系统不少于1套,定制内容不少于13套;模型:总规模型大沙盘定制模型不少于1000平米,“唐宋子城”演绎剧场定制模型不少于9平米,“闽南水乡”九十九湾沙盘定制模型不少于7平米,其他展项定制模型累加面积不少于140平米。影像:3D影院定制影片不少于10分钟,总规模型大沙盘定制影片不少于7分钟,数字沙盘定制影片不少于3分钟,其他展项定制影片累加不少于18分钟。系统:包括机柜及网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智慧讲解系统(含内容制作)、门禁系统、中控系统、安检系统(含安检门和体温测试)、停车场系统(含车辆进出道闸控制系统和监控系统)、展馆备品备件等系统不少于1套(含1套)。以上设备品牌、技术参数及质量档次不得低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24)主模型厅: 1)模型厅方案设计要求:主模型厅需布置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模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五: 漳州市主模型厅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模型范围图),根据漳州区划范围与场地面积综合设计,充分考虑漳州在福建省、闽南的区位优势。处理好看台、模型、屏幕、装修、灯光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模型缩放内容及比例。可考虑在模型厅内布置福建省行政区划壁挂模型和漳州市行政区划壁挂模型。2)模型设计目标:模型应能详尽的表达漳州中心城区的内容,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制作,运用现代技术,采用声、光、色等手段制作与表现。模型应具有鲜明的特色。模型灯光演示与影片互动,增加观看效果。3)模型基本内容:涵盖地形地貌、建筑、道路交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用地、绿地及景观风貌、规划界限、桥涵:桥梁、隧道等。4)主模型影视片:采用模型演示+解说+影片进行多媒体播放,播放时间不少于7分钟。 要求对影视片脚本进行文案策划、脚本详细编排。5)全彩LED大屏参数要求:发光管为三合一表贴,显示屏灯珠要求选知名品牌铜线灯珠;封装采用国星铜线封装技术; 采用不低于P4规格显示屏;屏体要求由特定套数的单元压铸铝箱体组成,箱体尺寸不小于400mm*200mm,整屏要求完全后维护, LED显示屏面积不小于280平方米;需备有同批次模组作为备件,备件不少于每个规格总面积的2%。6)播放系统:播放系统需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图形工作站机群,每一个图形节点采用高性能CPU及专业3D独立显卡。7)音响系统:采用5.1环绕音效系统,并配置独立功放机、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和专业音响线路及专业音箱。8)中央控制系统:展项所有播放操作需实现远程操控功能,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实现科学合理人性化的系统定时关闭和开启功能。9)总体效果:主模型厅的多媒体声、光、电演示系统,应考虑其兼容化、数字化、媒体化、智能化、集中化模式。所有部分均围绕着精确的对各子系统同步触发和控制,需要直接对节目各时段进行控制。解说词和灯光自动同步,对不同的区域用光学投影表示不同的说明。控制系统能按时间顺序自动控制整个展厅的声、光、电设备进行同步表演。对模型进行智能化控制,充分考虑采用一些技术手段使模型在有限的范围内清晰展现重点内容。(25)3D影院:1)总体要求:根据现场情况和概念方案进行深化优化设计,同时乙方也可根据自己独特创意进行突破,座位不少于50座。2)影片要求:影片长度不少于10分钟。采用三维动画立体影片。影片中心思想明确,主题鲜明,主线逻辑关系合理,内容详实 。3)技术要求: 采用3D立体显示技术,使用投影机循环播放的封闭式影院。要求使用高增益3D影院幕布 。结合中控系统,利用投影融合拼接技术、边缘融合技术、由3D软件(例如:3Dmax)渲染的动画影片实现弧幕3D影片播放,并能满足学术报告交流会议要求,播放普通宣传影片和PPT。需对影院的座位、视角进行光路设计供甲方审议。影片格式应采用电脑能播放的通用格式,如AVI格式。单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200。4)灯光系统:系统播放时灯光不能直接对画面进行照射。灯光亮度可调节 ,在影片开始和结束时灯光能逐渐变暗和变亮。5)声学设计要求:影院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及其容积率的对应关系,应满足《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BJ58-2008的相关规定 。6)投影幕系统: 立体影院投影幕采用无拼接金属硬幕,主要技术指标如下:全视角不低于150度,半视角不低于120度;增益不小于1.5;具低热胀冷缩率,不超过千分之一; 7)播放系统:播放系统需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图形工作站机群,每一个图形节点采用高性能CPU及专业3D独立显卡。8)音响系统:能实现7.1声道的影院效果声;采用的设备需经过THX影院系统认证的产品;以音乐兼语言扩声一级标准为设计目标,全场平均声压应大于95db;利用计算机辅助软件进行声场模拟分析,合理的音箱摆位;声场覆盖均匀,频响范围宽,与装修有效的结合;音频、视频的文件播放;具备同步控制功能,控制响应时间小于35毫秒;系统易于升级。9)中央控制系统:展项所有播放操作需实现远程操控功能,并实现复杂的系统定时关闭和开启功能。10)投影机基本参数要求:采用激光光源工程投影机,流明度≥14000;3DLP技术;分辨率≥1920*1080(单台); 同时具有3D功能;11)座椅要求:采用高度冷发泡PU定型海棉,优质高度硬木多层板,座内采用阻尼加弹簧回位结构,持久耐用,无回位噪音,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舒适度好。12)要求展厅配置新风系统和独立空调。(26)数字沙盘:重点展示以龙江路串联人民广场、市民中心、碧湖公园、奥体中心、市医院高新院区、博览城、圆山新城副中心、动车站,围绕“产城融合、活力共享、精明增长、蓝绿交融”的发展理念,打造具有现代都市风貌的综合性城市功能区。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选择激光投影(7000流明度以上)技术,自行设计数字沙盘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建模范围不小于39平方公里,其中精建模范围不小于16平方公里,播放时长不小于3分钟(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数字沙盘范围图)。三维数据建模要求:重点区域规划范围内重点建筑和规划效果三维标准级模型制作,包括指定范围内的建筑物、地景、地物、道路、广场、以及规划方案模型。根据道路、地段或规划管理单元来组建场景,浏览方式主要是低空浏览。要求总体上达到:城市整体轮廓准确,重要地段形态清晰,局部重点刻画精细。后期处理效果要求:达到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遥感影像及分析、3S集成技术、宽带互联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技术等,将城市规划建设信息系统的进行数字化,建立有效的城市三维表现数据,并通过高度智能化的展示技术应用于城市展示馆数字沙盘展厅,同时服务于政府、企业和公众。(27)展馆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要求:展馆控制系统设计应包括全方位的安防系统(包括安检、监控、消防广播、门禁、车辆管理、身份识别、体温监测等)、设备集中控制系统、综合布线、语音导览导视系统、馆内公共广播等相关设计图纸和系统集成方式、设备选型、软件技术等必要文字说明。因原展馆已布置有部分系统,需将属于城市展示馆的部分,在城市展示馆范围内集中控制管理。乙方需考虑在原有基础上优化提升及系统的补充,将项目建设成为以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技术先进、扩展性强、网络覆盖的智能化展示馆。具体要求:1)智能化系统要求:实现对灯光、语音导览导视及无线播放、安防等系统智能化管理和自动控制,并与消防控制系统协调管理; 智能控制系统除可联动控制其他弱电系统外,还可实现场馆内的温度、湿度、PM2.5及易挥发性气体的监管和控制功能。控制室内照明并结合场景变化,增加环境艺术效果,产生立体感、层次感,营造出舒适的参观环境。2)语音讲解系统要求:采用数字无线传输技术的语音导览、导视及无线播放系统,应具有超强抗干扰能力,音质清晰,支持多语种语音讲解,具有无线团队讲解功能,具有视频、语音存储、数字选择播放及人工讲解和储存语音讲解功能,并支持音量无线可调。实现团队讲解自助扩音与自助播放系统,不得有杂音。扩音系统分区布置合理,并能实现跨区自动无缝切换。与手机智能连接,实现自助导览,并完成语音内容制作。3)设备集中控制系统的要求:操作简单,易于控制和管理展厅内的所有程序和设备。集中统一,智能中央控制系统具有存储、捕捉、回放、联网等功能,有效管理和控制所有展品。多功能,展厅内的智能控制系统具有单键开关、单键控制、定时控制和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等功能。智能化,展厅的中央控制系统显示和控制展厅中任何内容的组合。通过智能平台实现智能化与人性化的统一管理。(28)展区及展品通用技术设备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技术参数及质量档次”的要求,二者标准不一时,取高不取低。(29)深化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领导审核同意。根据最终的深化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办理施工图、消防设计的审查和施工许可证。 14.4 施工要求: 14.4.1现场现状移交:由原业主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和乙方南京亚太嘉园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漳州市城市展示馆二装及展陈工作施工单位)进行场馆现状移交,签订场馆现状移交备忘录协议,由甲方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和监理单位福建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见证。 14.4.2按照通过图纸审查或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14.4.3乙方应保障属于漳州市城市展示馆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完整,可以优化,但需满足使用和规范要求,一并竣工验收。项目正式移交前,乙方应对全馆正常使用负责(包括不限于设施、设备、线路、软件、系统等)。 14.4.4对原展馆的利用:原城市规划展示馆已施工的控制系统及设备(含1-3层范围内)等,若涉及改造或展项调整,凡能够继续使用的需在城市展示馆范围内加以利用。工程决算时,相应费用应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14.4.5乙方需提供展馆内部、外部(含建筑外墙)清理、清洁服务。 14.4.6乙方应完成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对项目进行整体移交;在验收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迅速协调相应单位进行整改;对最终的整体展览效果的实现负责 ;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施工,如果期间有项目变更或者增项,则由甲方另行通过重新招标或其他方式解决。 14.4.7工程完工之后,正式开馆投入使用之前,进行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测定除甲,甲醛含量应在国家标准之内。 14.4.8团队人员要求: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不擅自更换,因特殊原因需要换人员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14.4.9质量与检查: 14.4.9.1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含消防工程)验收。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效果不理想但没有规范标准或合同未约定的,甲方要求返工,监理人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4.4.9.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 14.4.9.3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内容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乙方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4.4.9.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经乙方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乙方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乙方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2)监理人未按14.4.9.4. 1)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14.4.9.4. 3)项的约定重新检查。3)乙方按第14.4.9.4.(1)项或第14.4.9.4 . 2)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4.4.9.5 因乙方设计失误,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14.5乙方的安全责任: 14.5.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4.5.2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4.5.3 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 14.5.4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14.5.5 乙方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监理人批准。乙方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4.5.6 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已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5.7 乙方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14.5.8 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4.6项目技术团队服务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主持项目的全面工作,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时、保质提供设计、施工服务(包括合同约定的服务以及因项目需要临时增加的合理设计服务),并对整个项目负责,应按甲方要求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专题会议等,同时按照技术团队、人员安排构成要求配置优秀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设计工作。在采购方提前通知重大会议安排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汇报。 14.7保修要求:本服务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为:所有服务内容,保修期限为:验收通过后两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各方面保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新及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二十四小时的紧急维修服务。保修责任为: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机电产品的缺陷,乙方应当在接到缺陷修复通知之日起24 小时内派人修复,其他缺陷修复响应时间为 3 天。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复,其所需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乙方应及时补足金额。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3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4.8项目结算: 14.8.1在招标文件、方案图纸以及乙方的设计图纸和投标报价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范围内实行总价包干,最终结算不得超过中标价,中标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陆拾伍万捌仟陆佰陆拾陆元整(¥********.00),其中设计费为贰佰万元整 (¥*******.00元),施工费为肆仟叁佰陆拾伍万捌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00 元)。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承诺函、方案图纸、乙方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甲方的审核意见以及施工图审查部门的意见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按照深化设计施工图施工。乙方应全部承担施工图设计费用和设计引起的服务价格风险。任何涉及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要求的、甲方、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批部门审批中提出的要求的,乙方均应执行,经审批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服务均含在乙方的合同总价中,一律不予增加。 14.8.2工程量(数量)不得少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十“漳州市城市展示馆展陈服务项目估算汇总表”的要求,同时不少于(或不低于)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及规格。 减少的项目造价按乙方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单价和总价进行扣减调整。 14.8.3 本合同包含所有为完成本项目的布展设计与施工及由此引起的所需各项应有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 14.8.4乙方应充分考虑到在施工组织、劳动力安排、材料运输、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现场安全措施、工期、质量、昼夜施工等方面,可能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及应承担的风险。 14.8.5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费按乙方的报价包干,以后不作调整。设计费为为贰佰万元整 (¥*******.00元),不因变更设计调整设计费。 14.8.6乙方可能产生的购买图片、实物的费用已计入本合同报价。 14.8.7对原展馆设备的利用:原城市规划展示馆已施工的控制系统及设备(含1-3层范围内)等,若涉及改造或展项调整,需在城市展示馆范围内加以利用。14.8.8项目实施过程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误餐费等由乙方承担。 14.8.9项目竣工交接前 ,乙方须承担因施工而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 14.8.10项目最终服务数量及价格以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为准,单价不得高于投标单价。 14.9知识产权: 14.9.1乙方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规划馆内所有设施、设备及软硬件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14.9.2 乙方在进行设计,以及使用任何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含图片、图纸、影像、照片、字体、背景音乐等)、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14.9.3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4.10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4.10.1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文件、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14.10.2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含图纸、影视、照片、地形图、文本等) ,材料仅限于在本项目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材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4.11检测检验、竣工验收、结算审计:14.11.1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原则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甲方,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乙方在竣工验收前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甲方,原则上甲方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日内审批完并组织监理人、乙方、相关部门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原则上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14.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善的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原则上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第三方审核。 14.11.3完成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在验收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要求迅速协调相应单位进行调整;对最终的整体展示效果的实现负责。 14.11.4正常情况下,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甲方。14.11.5工程在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移交甲方之后,由甲方负责。 14.12其他要求: 14.12 .1乙方提供展馆讲解、运营、维护等培训。 14.14 .2施工及试运营期间,乙方应派主要设计人员及其它专业人员驻场配合指导 14.12.3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归属于本项目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 14.12.4乙方应当在甲方每次付款之前开具并交付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等额发票。14.12.5质保金为结算价的5%,质保金在两年保修年限届满无息返还。 14.12.6交货地点:漳州市城市展示馆(福建省漳州市西环城路东侧、规划琥珀路北侧)。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的,则甲、乙双方与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双方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对寄送至该地址的法律文书,不论拒收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妥投,均视为已经妥投并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乙方:南京亚太嘉园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
住所: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70-1号2幢3层
单位负责人:陈华单位负责人:方小朋
委托代理人:许升超委托代理人:刘欣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7*****134
开户银行:漳州市建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账号:****************2195账号:********9837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8日

标签: 展陈 展示馆 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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