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汽车保险采购项目PDAA202063010000057799

公安部汽车保险采购项目PDAA202063010000057799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
采购单位:公安部结算单号:PDAA****************99
供方单位:西宁市城东支公司综拓业务部生成日期:2020-07-07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AA****************99日期2020年07月07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公安部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西宁市城东支公司综拓业务部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联系人董晓波联系人石磊
电话********电话********737
手机********手机132*****045
传真********传真********737
资金构成预算内:6,227.37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奥迪FV7241CVT轿车车牌号青OA9116
初始登记日期2007-08-06车架号LFV4A24F********4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20-07-31 至2021-07-30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实缴保费(元)
不计免赔险(三者险) 61.76 80.0 49.41
机动车损失保险 5,405.38 80.0 4,324.30
第三者责任保险 411.71 80.0 329.37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32.80 80.0 26.24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70.21 80.0 56.17
指定修理厂险 540.54 80.0 432.43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80.00 80.0 64.00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乘客)) 12.00 80.0 9.60
玻璃单独破碎险 354.07 80.0 283.26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司机)) 4.92 80.08 3.94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 810.81 80.0 648.65
合计实际金额6,227.37,其中:预算内6,227.37,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公安部供应商(盖章):西宁市城东支公司综拓业务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737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结算单
【第二联:定点保险公司(供方)留存】
采购单位:公安部结算单号:PDAA****************99
供方单位:西宁市城东支公司综拓业务部生成日期:2020-07-07 00:00:00
采购项目:定点保险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编号PDAA****************99日期2020年07月07日
双方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名称及盖章公安部定点保险公司名称及盖章西宁市城东支公司综拓业务部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联系人董晓波联系人石磊
电话********电话********737
手机********手机132*****045
传真********传真********737
资金构成预算内:6,227.37预算外:0.00自筹:0.00
投保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车型奥迪FV7241CVT轿车车牌号青OA9116
初始登记日期2007-08-06车架号LFV4A24F********4
投保情况
投保时间2020-07-31 至2021-07-30
险种名称标准保费(元)优惠率(%) 实缴保费(元)
不计免赔险(三者险) 61.76 80.0 49.41
机动车损失保险 5,405.38 80.0 4,324.30
第三者责任保险 411.71 80.0 329.37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 32.80 80.0 26.24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70.21 80.0 56.17
指定修理厂险 540.54 80.0 432.43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 80.00 80.0 64.00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乘客)) 12.00 80.0 9.60
玻璃单独破碎险 354.07 80.0 283.26
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司机)) 4.92 80.08 3.94
不计免赔险(车损险) 810.81 80.0 648.65
合计实际金额6,227.37,其中:预算内6,227.37,预算外0.00,自筹0.00
其他情况
注意事项:1.本结算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账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结算单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结算单在系统中都会有唯一的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zycg.gov.cn),点击页面右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结算单号,核查本结算单的真实性。
采购单位:公安部供应商(盖章):西宁市城东支公司综拓业务部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73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保险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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