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镇下傅村海防道路路灯照明工程项目邀请比选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梅岭镇下傅村海防道路路灯照明工程项目邀请比选书

  致:福建省 (略) 、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诏安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梅岭镇下 (略) 路灯照明工程,建设地点为诏安县梅岭镇,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比选人为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梅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梅岭镇下 (略) 路灯照明工程项目等,预算审核价¥ 点击查看>> .8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比选范围和内容:梅岭镇下 (略) 路灯照明工程项目施工 (略) (略) 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比选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发包价为:点击查看>> .58元;

2.5工期要求为: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比选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比选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7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比选项目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05 18 日至20220523日到深圳市建星 (略) 诏安分公司(诏安县香港城10栋110)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5月30日下午16:00分

6.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元整(小写:¥8000元)

6.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申请人须将比选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6.4比选保证金提交地点: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30日下午16:00分;

7.2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4比选申请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项目报名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0日下午16:00分;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 点击查看>>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傅先生 点击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 (略)

联系人:小陈 点击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致:福建省 (略) 、 (略) 、福建省 (略) 、福建诏安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比选项目梅岭镇下 (略) 路灯照明工程,建设地点为诏安县梅岭镇,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比选人为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 (略)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梅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梅岭镇下 (略) 路灯照明工程项目等,预算审核价¥ 点击查看>> .8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比选范围和内容:梅岭镇下 (略) 路灯照明工程项目施工 (略) (略) 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比选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发包价为:点击查看>> .58元;

2.5工期要求为:4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比选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比选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7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比选项目不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05 18 日至20220523日到深圳市建星 (略) 诏安分公司(诏安县香港城10栋110)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5月30日下午16:00分

6.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元整(小写:¥8000元)

6.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申请人须将比选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6.4比选保证金提交地点: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30日下午16:00分;

7.2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4比选申请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项目报名收据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30日下午16:00分;

开标地点: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 点击查看>>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傅先生 点击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 (略)

联系人:小陈 点击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