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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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 (略)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玉林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 (略) ,全力做好我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广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防治情况及2022年地灾灾害预测

2021年全市共发生41起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没有人员伤亡,地质灾害因灾伤亡人数连续二年为零。

面对严峻的形势,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年内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多万元,新入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5个;二是加强“技防”建设,着力解决“什么时候发生”问题。一方面更新和维护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另一方面安装了128 (略) 实时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开展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2021年共发布蓝色预警149次,黄色预警38次,橙色预警2次,发布短信 点击查看>> 万条。四是开展风险调查,着力解决“隐患点在哪里”问题。完成全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 普查和7个县(市、区)1:5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及北流市1个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试点县成果验收。五是发动群众群测群防,年内培训责任人和监测人2672人、开展演练8场,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六 (略) 置工作。2021年发生的41起地质灾害, (略) 门均及时派出 (略) 置,遏制次生灾害。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为主。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的区域主要分布 (略) 地区。总体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略超历年,局部地区可能加剧;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形成的强风化高陡斜坡在降雨等因素作用引发的崩塌、滑坡呈多发、频发态势,且威胁人员财产数量较多。

二、目标任务

以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为支撑,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以我市“十四五” (略) 署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移民搬迁、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四大体系,较为显著地减轻地质灾害 (略) 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较为明显降低。

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完成90台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个,地质灾害移民搬迁项目1个;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每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演练1场。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略) 门按照防治职责分别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略) 门负责监督检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加快实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全力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落实自治区“九大工程”与地质灾害相关工程的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

年内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要充分利用最新调查成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 (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治理工程任务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初验或终验,2021年及以前的任务全面完成验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专职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专职监测员, (略) 会公告公示。 (略) (略) 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略) 段(航段)管辖 (略) 、水运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门要落实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环境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治理。 (略) 门要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4月15日前争 (略)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自治区推广的群测群防监测及专业监测预警App。充分使用自治区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 (略) 、 (略) 、 (略) 、市文化广电 (略) 、 (略) (略) 玉林车务段)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各地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 (略) 、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年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我市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群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群发地质灾害往往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各地要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桂东南花岗岩分布区域为重点防范区域,着重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是重点防治对象。 (略) 、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 (略) (略) 、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是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水文资料及预测,5~9月台风对我市的影响严重,因此5~9月是我市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防范强降雨、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11月需防范汛后台风登 点击查看>> 带来的影响。

四是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2021年地质灾害调查,我市共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列入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4.01万人及5.64亿元财产的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

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网格员”双控体系,综合运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切实做到有人居住区域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在建工程该停就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3.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 (略) 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协助自治区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落实自治区关于建成基于多源数据驱动的自治区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系统。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内提高对1小时超过 (略) 部短时强降雨过程的预警,特别是农村新建的高陡切坡建房,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边坡失稳极易造成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制作县级预报预警时将预警信 (略) 切坡建房户,做到预警到户到人。(责任单位: (略) 、 (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及时做好突发地 (略) 置。

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略) 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 (略) 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

发挥各级防 (略) 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教育、铁路、 (略) (略) 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因“7.20”特大暴雨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训, (略) 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旅 (略) 、铁路、 (略) 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加强强降雨期间隐患巡查排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 (略) 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 (略) 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 (略) 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 (略) 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 (略) 、 (略) 、市文化广电 (略) 、 (略) (略) 玉林分公司。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管控。

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 (略) 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现场核实。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 (略) 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 (略) 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性风险评估;新建房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 (略) 门验收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责任单位: (略) ,市住 (略) , (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 (略) 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建 (略) 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 (略) 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 (略) ;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按照《 (略)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应急、气象、地震、 (略) 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各级自 (略) 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 (略) 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 (略) )要求,严格按照下达项目完成时间结点倒排工期按时完成设定目标。并严格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19〕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自然资发〔2021〕 (略) )等要求,及时支付项目进度款,2022年12月31日前资金执行率须达到90%以上。各地要对当年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确实 (略) 分可申报当年自治区应急资金。

(四)加强监督检查。 (略) 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 (略) 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 (略) 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1.2022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2022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 (略)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玉林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 (略) ,全力做好我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广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防治情况及2022年地灾灾害预测

2021年全市共发生41起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没有人员伤亡,地质灾害因灾伤亡人数连续二年为零。

面对严峻的形势,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年内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00多万元,新入库地质灾害治理项目5个;二是加强“技防”建设,着力解决“什么时候发生”问题。一方面更新和维护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另一方面安装了128 (略) 实时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开展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2021年共发布蓝色预警149次,黄色预警38次,橙色预警2次,发布短信 点击查看>> 万条。四是开展风险调查,着力解决“隐患点在哪里”问题。完成全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 普查和7个县(市、区)1:5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及北流市1个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试点县成果验收。五是发动群众群测群防,年内培训责任人和监测人2672人、开展演练8场,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六 (略) 置工作。2021年发生的41起地质灾害, (略) 门均及时派出 (略) 置,遏制次生灾害。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2年我市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为主。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的区域主要分布 (略) 地区。总体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略超历年,局部地区可能加剧;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形成的强风化高陡斜坡在降雨等因素作用引发的崩塌、滑坡呈多发、频发态势,且威胁人员财产数量较多。

二、目标任务

以中央专项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为支撑,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以我市“十四五” (略) 署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移民搬迁、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四大体系,较为显著地减轻地质灾害 (略) 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因灾伤亡和财产损失较为明显降低。

到2022年底,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完成90台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个,地质灾害移民搬迁项目1个;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每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演练1场。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略) 门按照防治职责分别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略) 门负责监督检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加快实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全力推进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落实自治区“九大工程”与地质灾害相关工程的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

年内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评价成果集成,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要充分利用最新调查成果,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责任单位: (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加快推进农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落实配套资金,明确时间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千方百计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治理工程任务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主体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初验或终验,2021年及以前的任务全面完成验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专职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专职监测员, (略) 会公告公示。 (略) (略) 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略) 段(航段)管辖 (略) 、水运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门要落实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和责任人, (略) 门要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点地质环境隐患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加强监测,有序开展治理。 (略) 门要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4月15日前争 (略)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自治区推广的群测群防监测及专业监测预警App。充分使用自治区级地质灾害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 (略) 、 (略) 、 (略) 、市文化广电 (略) 、 (略) (略) 玉林车务段)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各地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 (略) 、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年内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我市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群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群发地质灾害往往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各地要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分析,桂东南花岗岩分布区域为重点防范区域,着重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是重点防治对象。 (略) 、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 (略) (略) 、水利等工程建设活动区域及周边人员居住点等。

三是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水文资料及预测,5~9月台风对我市的影响严重,因此5~9月是我市突发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防范强降雨、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的48小时时段,这些时段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10~11月需防范汛后台风登 点击查看>> 带来的影响。

四是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2021年地质灾害调查,我市共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列入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4.01万人及5.64亿元财产的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

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网格员”双控体系,综合运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切实做到有人居住区域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在建工程该停就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3.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 (略) 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协助自治区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落实自治区关于建成基于多源数据驱动的自治区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系统。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地质灾害中高风险区内提高对1小时超过 (略) 部短时强降雨过程的预警,特别是农村新建的高陡切坡建房,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边坡失稳极易造成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制作县级预报预警时将预警信 (略) 切坡建房户,做到预警到户到人。(责任单位: (略) 、 (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及时做好突发地 (略) 置。

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略) 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 (略) 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

发挥各级防 (略) 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教育、铁路、 (略) (略) 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深刻汲取2021年河南郑州因“7.20”特大暴雨造成严重损失的教训, (略) 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旅 (略) 、铁路、 (略) 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加强强降雨期间隐患巡查排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 (略) 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 (略) 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 (略) 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 (略) 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 (略) 、 (略) 、市文化广电 (略) 、 (略) (略) 玉林分公司。指导监督单位: (略) 、 (略) )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管控。

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 (略) 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现场核实。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 (略) 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 (略) 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性风险评估;新建房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 (略) 门验收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责任单位: (略) ,市住 (略) , (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 (略) 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单位:建 (略) 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 (略) 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 (略) ;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按照《 (略)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应急、气象、地震、 (略) 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各级自 (略) 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 (略) 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快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 (略) )要求,严格按照下达项目完成时间结点倒排工期按时完成设定目标。并严格按照《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19〕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自然资发〔2021〕 (略) )等要求,及时支付项目进度款,2022年12月31日前资金执行率须达到90%以上。各地要对当年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确实 (略) 分可申报当年自治区应急资金。

(四)加强监督检查。 (略) 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 (略) 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 (略) 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1.2022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2022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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