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重庆翠云B区纵三路一标段(K0+034至K0+322)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江北区]重庆翠云B区纵三路一标段(K0+034至K0+322)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片区中央公园西侧,北侧起于腾芳大道西二段、南侧止 (略) 。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翠 (略) 一标段(K0+034至K0+322) (略) 及配套工程, (略) 幅宽度25米,长度约28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 (略) 工程、绿化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海绵城市、路灯照明、交通工程、市政电力管网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26万元
2.4招标范围:翠 (略) 一标段(K0+034至K0+322) (略) 及配套工程 (略) (略) 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道路工程包含: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管网及检查井加固、加固拆除外运、 (略) 基土石 (略) 水稳层、透层、粘层、沥青面层、人行道及附属设施、TBS生态护坡、截排水沟;园林绿化工程包含 (略) 有内容:种植土回填、乔灌栽植及养护、边坡喷播草籽及养护等;雨污水管网工程包含: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管道基础及回填、雨污水管道铺设,雨、污水井、雨水口、八字出水口等施工 (略) 有内容;海绵城市包含:溢流雨水口、沉砂井、砂滤层、碎石阻隔带等设计施工 (略) 有内容;路灯照明包含:从箱式变压器(不含) (略) 灯点位,包括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照明电缆敷设通道、手孔井、路灯基础、接地敷设、电缆敷设、路灯安装、调试等建工 (略) 有内容;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标志、抗滑薄层、防撞护栏等施工 (略) 有内容;市政电力管网工程包括: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电力通道、检查井、接地敷设、接地装置调试等施工 (略) 有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即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在750万元及以 (略) 工程业绩,或在其他工程中能体现出工程造价金额在750万元及以 (略) 工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片区中央公园西侧,北侧起于腾芳大道西二段、南侧止 (略) 。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翠 (略) 一标段(K0+034至K0+322) (略) 及配套工程, (略) 幅宽度25米,长度约28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 (略) 工程、绿化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海绵城市、路灯照明、交通工程、市政电力管网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26万元
2.4招标范围:翠 (略) 一标段(K0+034至K0+322) (略) 及配套工程 (略) (略) 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道路工程包含: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管网及检查井加固、加固拆除外运、 (略) 基土石 (略) 水稳层、透层、粘层、沥青面层、人行道及附属设施、TBS生态护坡、截排水沟;园林绿化工程包含 (略) 有内容:种植土回填、乔灌栽植及养护、边坡喷播草籽及养护等;雨污水管网工程包含: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管道基础及回填、雨污水管道铺设,雨、污水井、雨水口、八字出水口等施工 (略) 有内容;海绵城市包含:溢流雨水口、沉砂井、砂滤层、碎石阻隔带等设计施工 (略) 有内容;路灯照明包含:从箱式变压器(不含) (略) 灯点位,包括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照明电缆敷设通道、手孔井、路灯基础、接地敷设、电缆敷设、路灯安装、调试等建工 (略) 有内容;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标志、抗滑薄层、防撞护栏等施工 (略) 有内容;市政电力管网工程包括:槽(坑)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及弃渣、电力通道、检查井、接地敷设、接地装置调试等施工 (略) 有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即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合同金额在750万元及以 (略) 工程业绩,或在其他工程中能体现出工程造价金额在750万元及以 (略) 工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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