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香河县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略) 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已由 (略) 以 LHZB-2022-1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培训到位。供货及安装地点: (略) 指定地点最高限价: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30至2022-07-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河北良禾 (略)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20 14:30 ,地点为 (略) 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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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新冠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已由 (略) 以 LHZB-2022-1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培训到位。供货及安装地点: (略) 指定地点最高限价: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30至2022-07-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河北良禾 (略)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20 14:30 ,地点为 (略) 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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