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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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


1. 招标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 (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4〕 (略) )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 (略) )的文件,现决定对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2022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青田县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控制价在60万元及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

2.2招标时效:确定中标人名单之日起一周年。时效内下一轮中标人名单未能确定的,时效将延至下一轮中标人名单确定后或者由招标人发起终止合同。

2.3项目发包:凡属于招标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类型以固定下浮率确定发包价格,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从相应的年度中标人中确定项目中标人。

2.4招标入围施工企业12家(如资格审查合格家数少于12家,全部入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注册地在青田县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 (略) 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其中无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需配备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其中无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相应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7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在承接小型项目发包时,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或符合市县对建造师承接业务的相关规定。

4.其它要求

4.1本项目保证金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略) )、保险保单]缴纳方式,保函额度30万元整。

4.2报名截止后,报名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发布补充公告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须知

1)时间:20220712至 20220719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2)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 (略) 报名室( (略) (略) (略) 3楼)

3)报名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人报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申请表: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上下载。

5)报名时同时发放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人防大楼10楼   

联 系 人:徐春锋

电 话:0578-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泥湾新村10幢3楼

联 系 人: 叶建锋

电话(传真):0578-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监督单位:青田 (略)

发布公告时间: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1. 招标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 (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14〕 (略) )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 (略) )的文件,现决定对青田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2022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青田县行政区域内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控制价在60万元及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

2.2招标时效:确定中标人名单之日起一周年。时效内下一轮中标人名单未能确定的,时效将延至下一轮中标人名单确定后或者由招标人发起终止合同。

2.3项目发包:凡属于招标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类型以固定下浮率确定发包价格,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从相应的年度中标人中确定项目中标人。

2.4招标入围施工企业12家(如资格审查合格家数少于12家,全部入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注册地在青田县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 (略) 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其中无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需配备项目负责人3人及以上,其中无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相应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7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在承接小型项目发包时,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或符合市县对建造师承接业务的相关规定。

4.其它要求

4.1本项目保证金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略) )、保险保单]缴纳方式,保函额度30万元整。

4.2报名截止后,报名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发布补充公告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须知

1)时间:20220712至 20220719日(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

2)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 (略) 报名室( (略) (略) (略) 3楼)

3)报名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人报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申请表: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上下载。

5)报名时同时发放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人防大楼10楼   

联 系 人:徐春锋

电 话:0578-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泥湾新村10幢3楼

联 系 人: 叶建锋

电话(传真):0578-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监督单位:青田 (略)

发布公告时间: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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