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汛期防洪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XJYF-ZFCG-2022029
尼勒克县汛期防洪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XJYF-ZFCG-2022029
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汛期防洪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 XJYF-ZFCG-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汛期防洪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采购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配送、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文)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 (略)
地 址:尼 (略) 285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昱方 (略)
地 址: 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倩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汛期防洪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 XJYF-ZFCG-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汛期防洪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
最高限价(元):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采购合同签订后10天完成配送、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文)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 (略)
地 址:尼 (略) 285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昱方 (略)
地 址: 伊 (略) 融和大厦B座1439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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