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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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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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242CSIMCSH04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3357 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工程总承包能力: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行业设计*级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建筑行业) 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者 二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
业) 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 项目负责人。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
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元及以上的生物医药净化车间或实验室项目工程工程
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三者有其一即可) 。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担任过
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生物医药净化车间或实验室项目工程。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 文件2合同3符
合国 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 (如有)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
包括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通知书 (或备案表) 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
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 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
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 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
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 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共用,但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监理项目业
绩,须另提供投标人企业业绩。
3.3 自 2020 年 7 月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自 2021 年 7 月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
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自 2022 年 4 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 (略) 县 (市
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单位应 (略) 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
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5 投标人 (略) 2021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
红牌 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3 个月养老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 (略) 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文
件)
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 (略) 等
指 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 投标人 (略) (略) 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
投标,同 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8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提供 1.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
业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登
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长宁 (略) 10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长宁 (略) 1001 号
七其他
1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2文件费:600 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
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
名。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
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4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
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略) : (略) http://http://**。因
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药集团扬州 (略)
地址:扬州邗江工 (略) 15 号
联 系 人:钟婧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19 号院 1 号楼
联 系 人: 范玉洁
电话: *
电子邮件: fanyujie6sinopharm.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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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242CSIMCSH04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3357 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药集团扬州 (略) 质检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工程总承包能力: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行业设计*级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建筑行业) 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者 二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专
业) 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 项目负责人。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
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元及以上的生物医药净化车间或实验室项目工程工程
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三者有其一即可) 。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担任过
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生物医药净化车间或实验室项目工程。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 (中标或成交) 文件2合同3符
合国 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 (如有) 。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
包括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通知书 (或备案表) 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
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 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
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 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
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 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共用,但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监理项目业
绩,须另提供投标人企业业绩。
3.3 自 2020 年 7 月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
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自 2021 年 7 月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
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 自 2022 年 4 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 (略) 县 (市
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单位应 (略) 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
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5 投标人 (略) 2021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
红牌 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近 3 个月养老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 (略) 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文
件)
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 (略) 等
指 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 投标人 (略) (略) 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应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
投标,同 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8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提供 1.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
业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登
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长宁 (略) 100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16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长宁 (略) 1001 号
七其他
1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2文件费:600 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
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
名。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
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4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
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略) : (略) http://http://**。因
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药集团扬州 (略)
地址:扬州邗江工 (略) 15 号
联 系 人:钟婧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19 号院 1 号楼
联 系 人: 范玉洁
电话: *
电子邮件: fanyujie6sinopharm.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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