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边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宿楼维修改造项目
凤城市边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宿楼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凤城市边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宿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CJXJC*
项目名称:凤城市边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宿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6元
采购需求:宿楼和教学楼地面、墙面、天棚及电气工程维修改造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至 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东方大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东方大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副本。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边门镇初级中学
地址: (略) 边门镇
联系方式:李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城建信 (略)
地址: (略) 锦江大厦2302室
联系方式:崔女士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项目概况
凤城市边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宿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CJXJC*
项目名称:凤城市边门镇初级中学教学楼食宿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6元
采购需求:宿楼和教学楼地面、墙面、天棚及电气工程维修改造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至 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 日 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东方大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东方大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副本。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边门镇初级中学
地址: (略) 边门镇
联系方式:李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城建信 (略)
地址: (略) 锦江大厦2302室
联系方式:崔女士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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