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云南威龙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申请审批的公示
关于拟对云南威龙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申请审批的公示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云南 (略) 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许可证
申请经营机构名称:云南 (略)
申请经营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申请经营机构法定代表人:宗成弟
申请经营场所地址: (略) (略) (略)
申请经营场所负责人:宗成弟
游泳池面积:17.5×7.2=160.0㎡。测量误差≤5%
申请许可项目(范围):游泳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审查结论:申请人对云南 (略) 申请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许可审批,其经营场地、设施装备(设备)、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法规要求。
行政许可决定: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体发〔2021〕6号)》和国家、省、市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并派出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经审批程序进行审议,准予上述行政许可申请,同意审批。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9日)
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群众与社会体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群众与社会体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 (略) 66号五华 (略) 办公区1号楼203室。
(略)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日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云南 (略) 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许可证
申请经营机构名称:云南 (略)
申请经营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申请经营机构法定代表人:宗成弟
申请经营场所地址: (略) (略) (略)
申请经营场所负责人:宗成弟
游泳池面积:17.5×7.2=160.0㎡。测量误差≤5%
申请许可项目(范围):游泳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
审查结论:申请人对云南 (略) 申请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许可审批,其经营场地、设施装备(设备)、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法规要求。
行政许可决定: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体发〔2021〕6号)》和国家、省、市办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并派出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经审批程序进行审议,准予上述行政许可申请,同意审批。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9日)
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群众与社会体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群众与社会体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 (略) 66号五华 (略) 办公区1号楼203室。
(略)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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