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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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位于新沟镇境西沙湖村,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拟建2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9085.46平方米,砖混结构。南片区拟建28栋,总建筑面积约为*.88平方米,砖混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 (略) 、室外场地、室外给水、 (略) 、 (略) 、路灯、监控及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项目投资约5591.*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1号公寓719室(联系电话:*);报名费200元,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正常)。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6日15:00整。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行程码(绿码)不带*,同时出示苏康码(绿码)。不符合防疫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每个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控制价29.*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诚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719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电 话:*
2022年9月7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位于新沟镇境西沙湖村,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拟建2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9085.46平方米,砖混结构。南片区拟建28栋,总建筑面积约为*.88平方米,砖混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 (略) 、室外场地、室外给水、 (略) 、 (略) 、路灯、监控及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项目投资约5591.*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1号公寓719室(联系电话:*);报名费200元,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正常)。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6日15:00整。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行程码(绿码)不带*,同时出示苏康码(绿码)。不符合防疫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每个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控制价29.*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诚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719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电 话:*
2022年9月7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位于新沟镇境西沙湖村,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拟建2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9085.46平方米,砖混结构。南片区拟建28栋,总建筑面积约为*.88平方米,砖混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 (略) 、室外场地、室外给水、 (略) 、 (略) 、路灯、监控及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项目投资约5591.*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1号公寓719室(联系电话:*);报名费200元,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正常)。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6日15:00整。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行程码(绿码)不带*,同时出示苏康码(绿码)。不符合防疫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每个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控制价29.*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诚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719室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马先生联 系 人:李勇
电 话:*电 话:*
2022年9月7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位于新沟镇境西沙湖村,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拟建23栋,总建筑面积约为9085.46平方米,砖混结构。南片区拟建28栋,总建筑面积约为*.88平方米,砖混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工程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 (略) 、室外场地、室外给水、 (略) 、 (略) 、路灯、监控及绿化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项目投资约5591.*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新沟镇西沙湖村康居嘉园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1号公寓719室(联系电话:*);报名费200元,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正常)。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6日15:00整。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行程码(绿码)不带*,同时出示苏康码(绿码)。不符合防疫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每个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控制价29.*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中诚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地址:阜宁县阜城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7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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